森林公安局直属分局同步录音录像设备等招标公告

森林公安局直属分局同步录音录像设备等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同步录音录像设备等采购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视频节目制作和播控设备/录像编辑设备

采购单位莆田市森林公安局直属分局
行政区域莆田市公告时间2018年08月07日10:3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08月07日08:00至2018年08月27日18:00
招标文件售价¥1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中心1号楼502室
开标时间2018年08月28日09:00
开标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中心1号楼502室
预算金额¥2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警官
项目联系电话136*****296
采购单位莆田市森林公安局直属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莆田市荔城区仓后路5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廖警官136*****296
代理机构名称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中心1号楼5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林先生****-*******
附件:
附件1********AD96419F778BBAB003" target="_blank">招标公告.doc



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受莆田市森林公安局直属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同步录音录像设备等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同步录音录像设备等采购

项目编号:PZS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警官

项目联系电话:136*****29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莆田市森林公安局直属分局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仓后路55号

联系方式:廖警官136*****29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中心1号楼50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同步录音录像设备等采购,1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是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企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并办理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则提供新版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2.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人需提供当地或业务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单位和单位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承诺函。4.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07日 08:00至2018年08月27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中心1号楼502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或网购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2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8月2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中心1号楼502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电汇或招标公司认可的其他形式提交,不直接接受现金或汇票,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帐为准。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必须以公司的账户或公司的名称缴纳,不得以投标代表个人的名称缴纳。

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1.保证金缴纳:开户名--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莆田市分行,账号—****************2978。


招标人:莆田市森林公安局直属分局

联系人:廖警官136*****296

招标代理人: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电话:****-*******

传真:****-*******

联系人:林先生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见招标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录像 公安 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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