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中渝北区学科功能室装修设计招标公告

八中渝北区学科功能室装修设计招标公告

重庆八中渝北区学科功能室装修设计单位

招标比选文件

招标人:重庆市第八中学校

2018年8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文件

第二章 招标函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招标文件

一、工程名称

重庆市第八中学校渝北校区学科功能室装修

二、工程地点

重庆市渝北区中央公园北路8号

三、工程简介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重庆市第八中学校渝北校区学科功能室,包括艺术楼2楼手工教室、2楼陶艺教室(半成品存放、烧制)、3楼走廊(作品展厅)、电子钢琴教室、常规音乐教室、5楼扎染教室、美术艺术训练团、现代手工教室、书画教室、教学楼平台教师书吧、树人堂树人书院功能室等,设计单位招标所需的全部工作内容。

总建筑面积约3000㎡,室内设计面积3000(其中地上约 3000㎡,地下约 0㎡),室外设计面积 0㎡。

设计初案包括环艺、装饰、电气、暖通、给排水、消防、多媒体等设计方案、施工图(包括设计变更)。(包括大纲策划、初步设计、深化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等)

以上项目总投资估算金额400万元。

四、 比选范围

对重庆市第八中学校渝北校区学科功能室,包括艺术楼2楼手工教室、2楼陶艺教室(半成品存放、烧制)、3楼走廊(作品展厅)、电子钢琴教室、常规音乐教室、5楼扎染教室、美术艺术训练团、现代手工教室、书画教室、教学楼平台教师书吧、树人堂树人书院功能室等方案图设计的全部内容。5分钟的电视片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载体可为为U盘或光盘;制作详细的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应含设计理念、技术参数等,不少于30幅三维鸟瞰图多角度和局部效果图(每个功能室不少于2张)。

重庆第八中学校学样功能室装修面积

序号

项目名称

面积(㎡)

艺术楼部分

1

2F 手工教室(常规美术教学)

207.6

2

2F 陶艺教室

211

3

2F 陶艺教室(半成品存放)

102

4

2F 陶艺教室(烧制)

38

5

3F 走廊(作品展厅)

245.6

6

3F 电子钢琴教室

142.4

7

3F 常规音乐教室

131.8

8

3F 常规音乐教室

136.3

9

5F 扎染教室

205.6

10

5F 美术艺术训练团

142.4

11

5F 现代手工教室

132

12

5F 书画教室

178

教学楼部分

13

5F 平台(教师书吧)

395

树人堂部分

14

树人书院功能室

666

合计

2930

五、招标内容

(一)项目总报价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64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拾陆万肆仟元整)。

2.报价范围:

本项目采用设计总价不变, 包含设计方人员人工费、驻工地代表的技术服务费、差旅费、物料费、材料费、设计更改费、赶工费、税费、保险费、设计变更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发包人原因、工期延长、工程面积增加等原因导致的设计变更)。发包人不支付合同约定价款之外的任何费用。招标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设计初案包括环艺、装饰、电气、暖通、给排水、消防、多媒体、等设计方案、施工图(包括设计变更)。

注:招标需设计包括整个的装饰、电气、暖通、给排水、消防的施工图设计(设计蓝图一式八份),电视片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载体可为为U盘或光盘;制作详细的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应含设计理念、技术参数等,不少于30幅三维鸟瞰图多角度和局部效果图(每个功能室不少于2张)。

(二)项目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优化,方案优化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六、资质要求

1. 比选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原件备查)

七、服务时间:

签订合同后开始工作,到重庆市第八中学校渝北校区学科功能室项目竣工验收为止。

八、款项结算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64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拾陆万肆仟元整))。

2.结算方式

由设计单位完成设计,通过施工图审查,并出具正式纸质图纸后,比选人支付给设计单位合同金额的70%,项目竣工验收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的30%。

九、招标资料获取

投标人自行在渝北教育网(http://www.cqybedu.com/)上下载:比选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比选申请人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全部内容。

十、投标起止日期

2018年 8月 14日上午9:00—9:30为投标时间段。

十一、开标日期及地点

开标日期:2018年8月 14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重庆八中渝北校区行政楼五楼5022会议室

十二、中标公示及合同签订

中标公示:开标结束后,公示三个日历天。

合同签订: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十三、合同样本:

发包人:重庆市第八中学校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重庆市第八中学校学科功能室设计 ,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本着平等、自愿、诚信信用的基本原则共同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1.4 招标文件、投标书、中标通知书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设计阶段及内容

估算总投资(万元)

设计费

(元/㎡)

估算设计费(万元)

层数

建筑面

积(㎡)

方案电子文档

初步设计

施工图

1、本项目设计费:总价款已经包含设计方人员人工费、驻工地代表的技术服务费、差旅费、物料费、材料费、设计更改费、赶工费、税费、保险费等费用。包含设计变更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发包人原因、工期延长、工程面积增加等原因导致的设计变更)。发包人不支付合同约定价款之外的任何费用。

2、设计内容:

3、各设计阶段设计人开展现场服务,所需差旅费、住宿费等均由设计人自理,发包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如需增加分项目设计内容,增加部分另计设计费。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1

设计任务书

1份

即时提供

2

现状地形图(含电子版)

1份

即时提供

3

竣工图

1份

方案通过后

4

工程地质详勘资料和场评资料

1份

方案通过后

5

外部水电接口位置、供水量、供电接口坐标和标高电梯及设备资料

1份

即时提供

6

设计需要的其它资料

1份

即时提供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

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1

2

3

注:

1、上述设计完成时间为工作日。

2、设计周期不包括设计人提交阶段性设计成果后发包人审核与反馈意见的时间以及相关部门对设计成果的审批时间。

3、设计深度

满足2016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4、设计规范

本合同设计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及重庆市现行的相关规程和规范。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月 元人民币(大写:)。

合同总价款已经包含设计方人员人工费、驻工地代表的技术服务费、差旅费、物料费、材料费、设计更改费、赶工费、税费、保险费等费用。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

占总设计费

付费额(万元)

付费时间

(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费

70%

第二次付费

30%

说明:

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按上表约定时间支付各阶段设计费,发包人付款前设计人开据相应正规设计发票给发包人。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 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设计人在正式方案或初步设计文本提供发包人后,发包人增加所委托的设计项目的规模,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同时设计文件交付进度顺延。除此之外,发包人不就原工程增加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已包含在本合同设计费总价款中。

6.1.4 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现行技术规范、标准、规程。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 年(建筑物)。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按照发包人要求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甲方审查结论进行修改。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6.2.7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随意更换设计人员。

第七条 知识产权

7.1 本工程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在合同履行期间,非因设计人原因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8.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8.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8.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8.5合同生效后,非因发包人原因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当返还发包人已经支付的设计费,并按照合同总价款的50%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其他

9.1设计人应当按照发包人要求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

9.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设计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9.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9.4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9.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9.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9.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 (二)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提交 重庆市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9.8本合同一式 伍 份,发包人 叁 份,设计人 贰 份。

9.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

9.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9.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12 通知:一方按照本协议所列地址向另一方发出的通知,于快递发出之日起5日之后视为已经送达;任何一方的地址变更的,应立即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按本协议所列地址向对方发出的通知视为有效通知。因本协议事项发生争议,法院按照本协议所载地址发送相关文书的,为有效送达(含他人代收的情形),邮件被退回的,寄出之日起满7天后便视为已经送达。

9.12其它约定事项:

(以下无正文)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重庆市第八中学校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 话: ********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日 期: 年 月 日

十四、其他

经评审后,如合格的比选被邀请人少于3个的,且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比选,比选人将重新组织比选。

第二章 投标函

投标函件(含投标报价以及其他承诺条件等内容)以书面形式于2018年8月14日9:30前递交重庆市第八中学校,投标函密封并加盖骑缝公章。

按照我校提供的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根据企业实力和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投标文件应按照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

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一、评标小组

由比选人负责组建,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负责本项目的评审工作。

二、评标原则:

1、本次招标采用费用不变,设计方案比选的方式进行评标。2.评分办法

本项目采用设计方案综合评议法进行评标:总分100分,其中商务部分10分,设计方案部分80分,资信业绩部分10分。(得分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确定总分最高的前三名投标人(按得分高低排序)为中标候选人。如有两份投标文件总分相同,则选择技术分更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A设计文案评分标准

(80分)

创新、主题设计明确,新颖、特色鲜明、重点突出(25分)

空间设计与重庆八中教育特色的结合,好得3-5分;较好得2-3分;差得0-1分。

整体策划完整、主题定位明确,有独特重庆八中符号提炼设计,明确得3-5分;较明确得2-3分;不明确得0-1分。

材质运用,合理得3-5分;较合理得2-3分;不合理得0-1分。

设计主题突出程度,突出得3-5分;较突出得2-3分;不突出得0-1分。

设计的互动性,好得3-5分;较好得2-3分;差得不得0-1分。

布局合理,功能完善(10分)

设计功能分区,合理得2-3分;较合理得1-2分;不合理得0-1分。

设计细节处理,精致得2-3分;较精致得1-2分;简陋得0-1分。

单个设计主线,明晰、突出主题得2-4分;较明晰、较突出主题得1-2分;不明晰、不突出主题得0-1分。

设计先进、契合展示空间(10分)

室内设计,体现主题相符的设计风格和艺术性得3-5分;较体现与主题相符的设计风格和艺术性得2-3分;未体现与展示主题相符的设计风格和艺术性得0-1分。

室内设计理念,体现节能、低碳、环保得3-5分;较体现节能、低碳、环保得2-3分;未体现节能、低碳、环保得0-1分。

方式(10分)

手法,全面、科学、合理得3-5分;较全面、科学、合理得2-3分;不全面、科学、合理0-1分。

手段,亲民、互动强、方案文本设计深度深及表现力高、高科技表现突出得3-5分;较亲民、互动较强、方案文本设计深度较深及表现力较高、高科技表现较突出得2-3分;不亲民、互动不强、方案文本设计深度不深及表现力不高、高科技表现不突出得得0-1分。

工程详细设计(15分)

艺术类突出定制设计,且与重庆八中特点相契合的,并有详细专项设计的,得3-5分;较强得2-3分;弱得0-1分。

提出切实可行的布置策划方案,设计并制作三维效果图(造型、灯光、材质、设备等应与施工图相对应),且对重庆八中针对性的设计的,好得3-5分;较好得2-3分;差得0-2分。

提供各个功能室的装饰、电气、暖通、给排水、消防、等设计方案,且对重庆八中针对性的设计的,好得3-5分;较好得2-3分;差得0-2分。

其它有关要求的满足程度(10分)

充分体现低碳、环保、节能的理念。

评标专家根据在0-2分间酌情赋分。

创新设计的合理性、可操作性,展示设施与技术便于展示内容的更新和调整。

评标专家根据在0-2分间酌情赋分。

注重无障碍设计。

评标专家根据在0-2分间酌情赋分。

安全应急预案设计。

评标专家根据在0-2分间酌情赋分。

落实可持续发展理念,便于后期维护与运营管理。

评标专家根据在0-2分间酌情赋分。

资信业绩B评分标准(10分)

类似项目业绩(10分)

投标人满足资格条件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类似设计业绩(近四年(竣工时间为2014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设计费不少于10万(含10万)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得2分,每增加一个加一分,最多得10分。

商务部分10分

投标人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分10分。

投标人得分

投标人得分=A+B+商务部分得分

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出现以下情况时也将被取消该投标人的成交候选资格。

(1)项目设计方案未针对本项目进行编制、不满足招标要求、不符合项目实施现场实际情况、套用模板等情形的;

(2)提供的深化设计方案不符合招标人实际使用需求的;设计方案与本项目无关联或未达到设计布展深度的。

(3)提供设计方案效果图少于不符合要求的。

(4)提供效果图未与建设场地相对应的,且深度不符合施工要求的。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施工图设计单位

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目 录

一、项目设计方案

二、投标函部分

1、比选申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三、资格审查部分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四、其他资料

1、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承诺书


一.项目设计方案

1.1 投标人应遵照本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提出各功能室工程设计的总体方案、文字说明及设计理念。

1.2 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如下文件:

设计说明;

装修总平面布置图;

各功能室设计彩色效果图;

工程投资估算表(必须包括主要材料及设备,并注明品牌、规格或型号)

二、投标函部分

(一)比选申请函

比选人:

1、经考察现场和研究比选文件的合同条款、规范和其它有关文件后(含答疑、补遗),我方就上述任务及相关服务,现愿以总报价(大写):(¥元)作为本项目比选申请报价,完成比选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服务周期及技术要求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2、一旦我方中选,保证在规定时限完成比选文件规定的内容。

3、在此我方郑重承诺:我方将按比选人的要求提供高质量的后续服务。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选通知和本比选申请文件是我们双方合同的组成部分。

5、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

比选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日 期: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比选申请人名称:

单 位 性 质:

地 址:

成 立 时 间:年月日

经 营 期 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比选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比选申请人:(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此处张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反面)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招标工程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成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附: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均复印)(骑缝处加盖公章)

代理人居民身份证

粘贴处

代理人居民身份证

粘贴处


三、资格审查部分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注:以上证件提供加盖投标人鲜章的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


四、其他资料

1、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对贵单位拟建的(项目名称),我公司郑重承诺:比选中不提供虚假材料、不参与围标串标、中选后不违法分包转包,并声明一旦违背承诺,将无条件接受比选人、区教委作出的取消中选资格、不予退还保证金、解除合同并由区教委列入黑名单,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在渝北的投标活动。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月日


2、其他资料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格式自理,以上资料提供加盖投标人鲜章的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修设计 渝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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