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雅瑶镇石湖大江村文化楼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鹤山市雅瑶镇石湖大江村文化楼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鹤山市雅瑶镇石湖大江村文化楼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山市雅瑶镇石湖大江村文化楼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鹤山市雅瑶镇石湖村大江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为二层钢筋砼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318.46平方米。
建安工程投资63.02万元。总工期:100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图纸显示的文化楼建设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建设地点:鹤山市雅瑶镇石湖村大江。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鹤山市雅瑶镇石湖大江村文化楼建设工程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二级注册建造师(临时)及以上资格(二级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或具有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鹤山市雅瑶镇石湖大江村文化楼建设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8年7月20日至2018年7月26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 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鹤山市沙坪新城路612号)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如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壹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壹份、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壹份;(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壹份、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壹份、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壹份;(3)拟委派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证明(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资格证或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壹份或在“广东省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打印的公开证明壹份),及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及复印件壹份或在“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打印的合格证壹份。
注:所有复印件应当加盖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10日15时30分,地点为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新城路612号二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山市雅瑶镇石湖村大江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人:张小姐
电话:****-******* 联系电话:****-*******
2018年 7 月1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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