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横街镇上阵村住宅、商业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海曙区横街镇上阵村住宅、商业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宁波市海曙区横街镇上阵村住宅、商业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招标单位:宁波利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
名称:宁波市海曙区横街镇上阵村住宅、商业项目;
类型:住宅、商业;
总建筑面积:99486.87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27479.59平方米);
位置:项目位于宁波市海曙区横街镇上阵村,东至横梅路、南至规划河流、西至梅梁桥河、北至鄞县大道。
3、投标对象:投标人有通过前期物业招投标获取单项10万平方米以上规模住宅项目合同业绩的,管理的住宅小区项目获得过省级示范(优秀)小区称号的物业服务企业。
4、报名日期:投标申请人请于2018年8月15日上午8:30-10:30,携以下资料到海曙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报名(其余时间不予受理):
(1)投标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概况及项目所在地物业主管部门提供的物业企业信用档案证明,企业通过前期物业招投标获取单项10万平方米以上规模住宅项目的合同业绩(经项目所在地物业主管部门备案的前期合同);
(4)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简历、学历(本科及以上)、信用证明、身份证,单项10万平方米以上规模住宅项目管理经验(提供项目所在地物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5)社保机构出具的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已经缴纳最近连续三个月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社保机构单位章,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单位名称必须投标人名称一致<含分公司>);曾以拟定项目经理身份参加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且目前尚任中标项目前期阶段项目经理的,不得再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6)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7)投标承诺书;
(8)本市行政区域外的物业企业参加报名时需提交《外地物业服务企业进甬登记备案表》;
(9)获招标人推荐的需提交招标人出具的推荐书;
(10)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单位对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现场查询(具体以报名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报名。若在报名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报名截止三天内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进行事后查询,如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资格预审合格资格,若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则重新招标;
(11)经现场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于资格预审当天11:30前,向招标办指定账户交纳壹万元投标保证金,并提交银行回单。所有复印件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原件备查。
若投标单位超过5家,则由公证人员监督、招标单位抽签决定不多于5家物业服务企业竞标。
5、联系人:金老师
联系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府桥街15号(恒隆中心副楼3楼)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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