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北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车辆(第二次)招标公告
城北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车辆(第二次)招标公告
西宁市城北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车辆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青海正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委托,拟对西宁市城北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车辆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 正赢竞磋(货物)2018-025S |
采购项目名称 | 西宁市城北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车辆采购项目(第二次)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人民币90万元整 |
项目分包个数 | 1 |
各包要求 | 磋商内容:餐厨垃圾车(3吨)运输车、压缩式垃圾车(5吨)。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磋商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磋商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磋商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5.磋商供应商经济实力足以承担所磋商项目的经济责任;6.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中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截图时间为:开标时间截止前20天内)如查询不到信息须提供相应截图;7.磋商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8.供应商若非制造商,需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对该产品的授权文件;9.犯罪档案查询:在注册地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人、法定代表人)原件。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年8月7日 |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18/08/08 09:00--2018/08/14 17:30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购买 |
招标文件售价 | 人民币500元/包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材料 | 磋商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8/08/17 14:30 |
开标时间 | 2018/08/17 14:30 |
投标及开标地点 | 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 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青海正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中支行南川分理处 |
收款人 | 青海正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银行账号 | 2806 0038 0900 0017 220 |
其他事项 | 本项目磋商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同时发布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 城北区财政局****-******* |
青海正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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