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中心枢纽消防设备配件及耗材物资招标公告

文化中心枢纽消防设备配件及耗材物资招标公告




公告类型

核价竞价

发布日期

2018-08-07

公告编号


截止日期

2018-08-20

采购组织

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枢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1.概况
1.1项目名称:枢纽公司文化中心枢纽消防设备配件及耗材物资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背负式细水雾灭火器、消防气体灭火主机电池等配件及耗材
1.3本项目控制价人民币5226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名单位资格要求
2.1报名单位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完成上一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公示,报价内容在其经营范围之内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同一管理隶属关系两个及以上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2报名单位的注册资金要求50万元以上人民币(含50万元)。
2.3参加报价的单位应具有良好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三年内无违约和违法行为。
3.公告发布与报名截止时间
3.1本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3.2竞价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8月7日14时15分至2018年8月13日16时00分。(如公告延期,以报名界面截止日期为准)
4.报名方式
4.1符合本项目报名条件的单位,可在天津轨道交通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ps.shmetro.com/ieps/loginTJ.jsp)进行报名。
4.2报名单位需在天津轨道交通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注册和自荐,成为平台合格供应商方可对本项目进行报价,报价步骤可在平台下载用户培训材料进行参考。
4.3凡通过报价资格审批的单位可于2018年8月14日9时00分至2018年8月17日16时00分进行网上报价。
5.报名及报价要求
5.1第一期网上竞价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后,若通过报价资格审批的供应商满足两家及以上的,且在网上竞价公告及附件中没有不合理条款、网上竞价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可继续网上竞价程序。第一期网上竞价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后,若通过报价资格审批的供应商不足两家的,则发布第二期网上竞价公告;
5.2第一期网上竞价公告结束后,在报价阶段如有供应商退出,报价供应商仍满足两家及以上的,可继续网上竞价程序;若报价供应商不足两家的,须终止网上竞价程序,发布第二期网上竞价公告;
5.3第二期网上竞价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后,若通过报价资格审批的供应商满足一家及以上的,或第二期网上竞价公告报价阶段有供应商退出,且报价供应商仍满足一家及以上的,可继续网上竞价程序。
5.4如采购物资因更新换代、停产等原因无法供应时,接受替代品牌、型号或规格物资产品的报价。如选择接受替代品牌,供应商须在报价中进行标识并通过联机洽谈方式与采购人员确认替代品牌、型号或规格,并由采购人员以平台补遗形式告知所有供应商。
5.5禁止供应商对整单中部分商品或数量进行报价。
6.授标原则
6.1采购人根据各供应商报价情况,在线进行技术和商务的洽谈,各供应商可在报价截止前重新报价;按以下第2种方式为授标原则。
1)按单项最终报价最低。
2)按整单最终报价最低。
6.2在“按单项最终报价最低”方式进行核价时,若多家供应商对某项物资的报价相同且为最低报价,则系统自动选择(或采购员手动选择)提交该物资最低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在“按整单最终报价最低”方式进行核价时,若多家供应商的总价相同且为最低总价,则系统自动选择(或采购员手动选择)该最低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
6.3如本次报价竞争力不强或基于其它原因,采购人未得到性价比最优的产品,采购人有权终止本项目的采购。
6.4供应商如有下列行为将被加入供应商黑名单,同时立即停止其所有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1)在提供服务和产品的业务活动中,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在廉政方面发生违法违纪事件;
2)在网上报价日期截止后,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因不能提供满足合同约定条件的产品和服务退出竞价。
6.5注意《报价及授标规定》中的所有规定。
采购方: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枢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河西区乐园道与越秀路交口文化中心枢纽
邮政编码:300000联系人:肖欣
联系电话:022--********传真:********
手机号:159*****372日期:2018年8月7日


标签: 物资 耗材 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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