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院精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剧院精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城市社区文化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项目—剧院精装修工程准备工作已经就绪,现就装修单位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代建单位:青岛(城阳)城乡社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城市社区文化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项目—剧院精装修工程
项目地点:城阳区崇阳路北,和阳路南、新天地西、江城路东
计划文号:青城发改投资审【2016】132号、青城发改投资审【2018】3号
项目总投资:2600万元
招标范围:
剧院首层:观众入口前厅、侧厅、休息厅、存衣间、观众厅、舞台、衣帽间、门厅、卫生间等装修;
剧院二层:前厅、休息厅、咖啡厅、大排练厅、卫生间等装修;
剧院三层:前厅、休息厅、贵宾室、咖啡厅、追光室、楼梯(中庭)卫生间等装修;
以上及其他零星未注明房间墙地顶面层装饰装修,具体部位详施工图。
二、投标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要求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施工企业;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项目经理应同时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六、报名要求
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请于2018年8月13日至2018年8月15日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到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现场进行现场确认,否则视为投标报名无效。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同时提交受托人属于本投标单位人员2017年7月至2018年7月的有效社保证明(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直接打印;非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打印带校验码的社保证明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加盖公章;社保网不能打印的,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2、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本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B证。
4、同类工程业绩:
①施工合同;
②行业主管部门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或建设方、施工、监理、设计单位盖章的装饰工程验收记录(报告)。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八、同类工程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企业自2009年12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签署时间为准)完成的不少于1100座位剧院(剧场、音乐厅)的观众厅主体装修(施工范围以合同中载明的为准;座位数的认定以合同或验收报告或招标人出具证明材料或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或经相关部门确认的竣工图为准)。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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