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秀西路53号生活区路面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明秀西路53号生活区路面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明秀西路53号生活区路面提升改造工程,招标人为广西民族印刷包装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GS(8)*******G
建设地点:南宁市明秀西路53号生活区内
建设规模:民印小区路面提升工程主要包括:花池迁除、树池修缮、开裂路面施工、地面整理、沥青面层施工、井盖改造施工及其他辅助工程,其中路面清理及沥青整体施工面积为1042平方,开裂面积处理1200平方,方形、圆形井盖更换及辅助工程为241个,花池迁除面积为310平方,树池修缮为80个;项目工程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相关文件执行,项目工程建成后,整体提升民印小区硬件环境,扩大并改善排污、排水能力,改善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扩大公共休闲面积及增加停车位,整体提升路面通过能力及完整性,功能区域划分更清晰、合理,最终提升小区居民生活质量。
工程控制价: 170.683422万元。
要求工期: 60天(日历天)
招标范围:路面提升改造工程设计及施工的全部工作内容。(详细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主)
标段划分: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 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 ﹝2014﹞25号)规定,已办理广西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贰级(含贰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 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 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有要求,要求近 三 年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投资额在人民币200万元及以上的路面工程.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7日至2018年8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项目经理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项目经理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B类)、项目经理2018年4-6月份社保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复印盖章)、广西诚信库入库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进行报名。【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2文件领取:经核实报名资料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5.3招标文件费用金额:每本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不含图纸清单及其他资料)
5.4招标文件费用专用银行帐户: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南宁桃源支行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8 月 28 日 09 时整,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开标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递交,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30%
进度款支付方式:按工程施工节点支付工程款。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民族印刷包装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高新三路1号 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联 系 人: 杨小华、罗源 联 系 人:黄工
电话: ****-******* 电话:****-*******
传真: 传真:****-*******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8年8 月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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