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上海市回民中学二期高中生涯教育实践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的获取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回民中学二期高中生涯教育实践服务 2、招标编号:SHXM-05-********-****(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5-1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上海市回民中学二期高中生涯教育实践服务预算金额:50万中标单位1家 5、交付地址:按合同约定 6、交付日期:按合同约定 7、采购预算金额:500000.00元(国库资金:50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8-07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8-27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咨询类(如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等)或计算机软件技术类如(计算机信息科技、开发计算机软件等)相关内容)、税务登记证、组织结构代码证、法人证明和法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8月1日起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公告执行(提供截图)、可查询到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8-07 17:00:00至2018-08-27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无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9-03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9-03 10: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秣陵路80号505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开标自用笔记本电脑1台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无 八、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