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南北湖风景区管理用房改造提升项目
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南北湖风景区管理用房改造提升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海盐县南北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澉政(2018)163号,浙江中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海盐县南北湖景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就南北湖风景区管理用房改造提升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浙中际盐采〔2018〕32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南北湖风景区管理用房改造提升项目 | 1 | 20 | 思顾岭、北大门及白鹭洲三个木屋,用于南北湖景区的管理用房。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条件
2、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2)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省外企业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8年8月7日至2018年8月1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2.发售地点:浙江中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南路41号)
3.标书售价(元):每本3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8月17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概不受理。
七.投标地点: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南路41号)。
八.开标时间:2018年8月17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随身携带,投标文件中也应附)等有效证明以及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原件(原件备查)以及业绩证明原件。
九.开标地点: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南路41号)。
十.投标保证金:1000元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网银
收款单位(账户名称):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海盐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海盐支行
十一.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须提供系所在单位正式员工证明,即员工养老保险证明)
(4)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委托的,还须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海盐县南北湖景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海盐县澉浦镇南浦路685号
联系人:曹惠联系电话:****-******** 传真: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南路41号
联系人:汪燕君联系电话:****-********传真:****-********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海盐县澉浦镇人民政府
浙江中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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