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街法桐修剪招标公告
东北街法桐修剪招标公告
东北街法桐修剪 SZHQ2009-X-003
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询价通知书
编号:SZHQ2009-X-003
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的委托,就东北街法桐修剪工程项目进行询价。
一、询价采购编号:SZHQ2009-X-003
二、标的物清单:
东北街法桐修剪和倒伐数量一览表
(娄门桥至北园路)
序号 规格(胸径) 单位 数量 备注
1 20-40厘米 株 21 修剪
2 40厘米以上 株 107 修剪
3 40-50厘米 株 1 倒伐
三、技术要求:
1、工期要求:施工时间为2009年12月11日—2010年01月10日。
2、技术要求
(1)本次修剪旨在改善法桐生长条件,促进健康生长,提升景观效果。
(2)法桐修剪按行道树法桐定型修剪相关规范执行。东北街行道树为高龄法桐,因多年未统一修剪,树体较高,枝条杂乱。本次修剪原则保留到三级分枝,修剪后树木高度控制在5—7米,同时通过修剪去除病虫枝(膀)、枯枝(膀)、死枝(膀)及严重影响交通的枝榜,并对修剪切面作保护处理。特殊情况由甲乙双方根据现场确定修剪幅度。
(3)序号3倒伐法桐一株,根部应挖除至离地面30CM以下,倒伐后不补充。乙方应做好树穴人行道恢复工作。具体做法为:素土夯实,上填8厘米黄沙,再加适量水泥并铺原人行道道板砖。该费用应包含在响应报价中。
(4)修剪树木规格,仅供投标单位报价时参考,具体实际规格由各投标单位现场踏勘确认,工程结算时,不因规格变化调整单价;施工现场环境、条件由各投标单位自行踏勘,因环境及施工条件等因素导致的施工成本统一考虑在投标报价内。
四、现场施工要求
1、由于所修剪树木为主干道两侧行道树,修剪时须做好现场交通疏导工作及现场警示标记,尽量减少对交通的影响;如因修剪需要须临时断交通,有关申请手续由中标单位负责办理,甲方予以配合及协调。
2、现场施工时,每株树木修剪结束,产生的垃圾须立即清扫干净,做到垃圾随产随清。
3、合理处理好各类电线、电缆与树木修剪之间的矛盾,不得出现剪断、拉扯、挂擦电缆等情况。施工单位施工中如出现损坏电力、通讯等管线需立即通知相关部门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及相应责任。
4、施工时处理好与周边店铺、居民、行人的关系,避免扰民事件发生,如出现纠纷、伤人事件由施工中标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责任。
5、如未按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施工,交警、城管、环保等部门按规定进行行政执法的,由施工单位自行处理,费用由施工方承担。
6、施工单位需在施工前后拍摄照片等图像资料作为竣工资料在工程结束后刻录成光盘移交给甲方。
7、行道树修剪工作属高空作业,危险系数高,施工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并采取积极有效预防措施。施工过程中如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影响的,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所有后果。
五、其他说明
1、现场踏勘:请各询价响应单位在2009年12月07日前自行至标的物所在实地进行现场踏勘,以获取待修剪树木本身及周围现场环境的情况。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联系人:梅佟森。
2、询价响应单位应先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现场踏勘,以了解标的物位置、周围情况、所处道路、供电线路、装卸限制、周围民房及其他附属设施等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施工情况而导致的索赔和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3、根据有关规定,成交单位如在修剪树木时损坏道路、电路及其他附属设施,必须及时报请相关专业部门进行修补,不得自行处理。询价响应单位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可能发生修补而产生的相关费用,该费用应包含在响应报价中,实际发生时,由成交单位据实支付,采购方不再另行支付。
4、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09年12月09日上午11:00前。
5、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苏州市南园北路118号天和大厦8-209)
6、响应报价要求:
(1)响应时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响应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报价将被拒绝。
(2)响应报价应包括询价文件所确定的询价范围内全部内容的高空作业车费、铲车费、料车费、油锯等工具费、人工费、风险费、材料、劳务、机械设备、维护、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施工现场整修费用和因修剪树木可能损坏道路及其他附属设施而产生的修补费用。
(3)如供应商响应成交,应在签订采购合同后一周内按成交金额的6‰向代理公司支付代理服务费。供应商在响应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该费用。
7、询价响应单位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苏州市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3)单位拥有高空作业车、铲车、料车各一辆。
8、施工地点:标的物清单中各待修剪树木所在地(详见标的物清单)。
9、响应文件的组成(制作一份正本及二份副本):
(1)《询价响应一览表》;
(2)《报价明细表》;
(3)单位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单位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5)单位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6)单位拥有高空作业车、铲车、料车以及其他施工所必须的设备工具的权属证明复印件(如车辆行驶证、发票、或租赁合同);
(7)响应单位经现场踏勘后制定的施工计划和方案;
(8)项目负责人的园林绿化中级以及以上技工证复印件。
10、响应文件的制作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本询价通知要求,提交《询价响应一览表》、《报价明细表》、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施工资质(须加盖单位公章)等(具体详见响应文件的组成)。《询价响应一览表》、《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
(2)《询价响应一览表》、《报价明细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3)上述文件应装订成册,制作一份正本及二份副本,并装入统一密封袋中,封口处应有响应单位的公章。封皮上应注明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以及本询价通知书编号。未按上述要求装订成册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
11、《询价响应一览表》报价和《报价明细表》总价不一致时,以询价响应一览表为准,结算时报价明细表中单价按《询价响应一览表》报价和《报价明细表》总价的比例同向浮动。《询价响应一览表》报价和《报价明细表》总价均以大写为准。
12、确定成交供应商时间为2009年12月09日 14:00时。
13、确定成交供应商地点为苏州市三香路38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2楼政府采购管理处。
14、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且不超过财政预算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15、凡涉及询价通知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www.zfcg.suzhou.gov.cn)。
16、本询价通知书简单摘要刊登在《城市商报》上,具体内容刊登在苏州政府采购网(www.zfcg.suzhou.gov.cn)上。
17、代理机构:
名 称: 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南园北路118号天和大厦8-209
电 话: (0512)********
传 真: (0512)********
邮政编码: 215006
联 系 人: 张茂松、黄晓燕
附件一
询价响应一览表
响应单位(盖章): 询价编号:
标段 项目名称 响应报价 完工时间
¥
(大写)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注: 响应报价包括询价文件所确定的询价范围内全部内容的高空作业车费、铲车费、料车费、油锯等工具费、人工费、风险费、材料、劳务、机械设备、维护、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施工现场整修费用和因修剪树木可能损坏道路及其他附属设施而产生的修补费用。
附件二
询价响应报价明细表
响应单位(盖章): 询价编号:
序号 名称 树木地点 数量 单价 合价 备注
合计
大 写: 人民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公司传真号码:
公司E-mail: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