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林城镇小六队山塘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长兴林城镇小六队山塘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长兴林城镇小六队山塘综合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兴林城镇小六队山塘综合整治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兴县林城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为杭州瑞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本工程为长兴林城镇小六队山塘综合整治工程,工程位于长兴县林城镇。

2.2招标范围:长兴林城镇小六队山塘综合整治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大坝防渗。采用粘土斜墙加C25砼截墙防渗;3)迎水坡采用C25砼预制块,背水坡采用C25砼水工连锁砌块;4)扩建溢洪道;5)新建放水设施;6)新建坝坡台阶;7)新增水位尺及白蚁防治;8)山塘清淤3000m3,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施工图。

2.3本标段工程概算投资约71万元。

3.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承包(投标)人必须为长兴县施工承包商库内企业,库外企业无参与资格。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三级聘用项目经理资格证书。

2、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已被其他项目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在公示期内的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应未被所在地区(长兴县)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4、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三)其他:

1、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用户单位,请于2018年8月7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xztb.gov.cn)上点击“投标单位登录”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后,点击“招标文件下载”,选择本项目相应标段点击“下载”。下载招标文件后,点击“生成银行帐号”生成本单位该标段的“保证金虚拟子帐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向该子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4.2 未取得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用户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具体办理的详细说明请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知公告”栏目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

4.3 本工程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0元,平台使用费等在下载招标文件时根据提示网上支付。

4.4 招标文件下载的详细说明请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知公告”栏目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

5.招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cxztb.gov.cn),纸质投标文件及含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或U盘)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地址: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雉城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4楼)本工程开标室。

5.3 电子版投标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纸质及投标文件及含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或U盘)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6.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温馨提示

8.1 投标人必须按本项目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向自动生成的保证金虚拟子账户缴纳保证金,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8.2 投标用户企业诚信库中基本账户信息若有变更应及时更新;若不能及时更新,在开标时应提供新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诚信库中基本账户信息不及时更新,又不能提供新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导致保证金转出账户与诚信库中基本账户不一致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林城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杭州瑞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兴县林城镇地址:国际金座3楼

联系人:左主任联 系 人: 蒋工

电 话:135*****568电 话:****-*******

201887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资格条件内容

企业

1

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

应未被长兴县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3

其他要求:无。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1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三级聘用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已被其他项目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在公示期内的视为有在建工程。

2

项目负责人应未被所在地区(长兴县)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3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4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5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其它

1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2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

3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近3个月(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个月)出具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

4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整治 山塘 长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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