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虹洋热电联产扩建项目(公用工程岛场址)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连云港虹洋热电联产扩建项目(公用工程岛场址)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连云港虹洋热电联产扩建项目(公用工程岛场址)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连云港虹洋热电联产扩建项目(公用工程岛场址)。
2、建设单位:连云港石化产业园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扩建。
4、项目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石化产业基地内,具体为石化三路以东、陬山路以北。
5、占地面积:厂区总用地面积93.93hm2,本项目用地红线面积为23.41hm2,其余为厂区预留用地(规划预留燃煤机组和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本项目灰渣综合利用,事故备用灰场拟采用租用方式。
6、项目规模:4×440t/h高温超高压煤粉锅炉+2×CB20MW级+2×CB40MW级抽汽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连云港石化产业园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
E-mail: ********9@qq.com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戴工
联系电话:***-********
E-mail: ********7@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办理委托手续→签订技术咨询合同→开展前期工作(落实评价人员、调研、资料收集等)→开展评价工作(现场勘查、环境质量现状分析、建设方案合理性分析和调整建议、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等)→编制报告书→评审→报告书报批。
五、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对项目建设地与区域环境规划相容性分析,分析拟建项目投资扩建的可行性;通过项目工程分析、清洁生产分析,分析项目采用工艺的清洁生产水平;从技术经济角度论证项目拟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并通过项目排放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的预测结果评价项目的影响程度,核实拟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分析其取得排污指标途径,从总量控制角度分析项目建设的可行性;根据环境保护的“六大审批原则”综合分析得出项目在拟建地建设可行性与否的结论,为项目环境管理提供审批依据,为项目工程设计提供技术支持。
六、征询公众意见形式
根据所提供的信息,若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任何看法和意见,以电子邮件或来电形式反映。
七、公示时间
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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