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南汇新城镇人民政府3吨加盖自卸车采购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3.3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3.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3.5与采购人存在资产纽带关系、人事任免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汇新城镇人民政府3吨加盖自卸车采购 2、项目编号:SHXM-01-********-****(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1-18Z00244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为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人民政府环卫车辆购置:3吨加盖自卸车,数量:1辆,车身颜色:环卫色,用于无主垃圾的整治清运运输。 5、交付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新城申港大道200号 6、交付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 7、采购预算金额:350000.00(国库资金:35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8-07 14: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8-10 14: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无。 2、凡愿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8-07 14:00:00至2018-08-10 14: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谈判文件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参加谈判。 3、获取谈判文件其他说明: /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1、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8-08-21 13: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谈判时间:2018-08-2113:00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www.zfcg.sh.gov.cn 2、谈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4A01室。届时请供应商持谈判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谈判。 3、谈判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数字证书(CA证书)。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八、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