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执勤装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执勤装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陕西诚毅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执勤装备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执勤装备购置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CYZB-ZG-********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222号
联系方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诚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西部国际广场A座23层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执勤装备购置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项目预算:62.7249万元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一年内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备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3、依法免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成立时间不满三个月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成立时间不满三个月的证明文件,成立不满一年的则财务审计报告只需提供财务报表。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8月7日至8月14日9:00―11:30,
14:00--17:00时止(工作时间)
2、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西部国际广场A座23层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原件。(谢绝邮寄)
九、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8月28日14:30前
2、开标时间:2018年8月28日14:30整
3、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西部国际广场A座23层(会议室)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康俊聪、范晗淼
财务电话:***-********
十一、本项目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陕西诚毅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8月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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