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及附属设备维修招标公告
锅炉及附属设备维修招标公告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吉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对吉林省建筑工程学院 所需的 锅炉及附属设备维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JLZC2006-479
2.招标项目:锅炉及附属设备维修
3.招标标的:详见附件
4.投标人资格要求: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专业技术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具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安装(维修改造)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5.招标文件发售及发售截止时间: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06年9月8日前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00、13:30~16:00,到吉林省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6楼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00.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如需邮购,另加特快专递费每套50元人民币。
6.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06年9月11日13:30时之前送达吉林省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6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5,000.00人民币。
8.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06年9月11日13:30时在 吉林省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6楼开标室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
9.现场考察:将于2006年 9 月4 日 至9 月8 日直接与吉林建筑工程学院项目负责人联系,随时勘察项目现场。
项目考察联系人:张科长 联系电话:****-******* 133*****288
联系地址:长春市文化街48号新发大厦6楼。
项目联系人:周文红 联系电话:****-******* *******
标书发售联系人:王丹 联系电话:电话:****-*******
传 真:****-******* 邮政编码:130051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北安路支行
账户名称: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账 号:160*****091001
2006年9月4日
附件:
招标项目名称:吉林建筑工程学院采购锅炉及附属设备维修
项 目
名 称
详 细 配 置
单位
数量
完工
期限
备 注
锅炉及附属设备维修
1、清理对流管束、后拱出烟口积灰:2台4T/h炉,4台6T/h炉;
2、炉排大修2台4T/h炉,2台6T/h炉,2台6T/h炉炉排检修(炉排大修、检修部位含拆、换各炉排前后轴、检修炉排边板、炉排架子、小轮、人字架传动装置(含轴、轴套)、螺丝更换,更换1台6T/h炉传动人字拉杆;更换炉排片6台,2400片;
3、拆除、更换6T/h锅炉刮板除渣机1台;
4、检修3台6T/h炉除渣机;更换2台6T/h炉除渣机拖辊(拖辊5个φ120),换一台除渣机45°角压辊2个,3台减速机链节调整,变速箱底座板调整;
5、4 T/h炉打压找漏点1台;
6、拆除、更换卧式循环水泵(上海东方泵厂)37KW 4台(H=54m,Q=270m3/h);水泵混凝土基础拆除、制作3.4立方
7、2台4T/h(6D)炉4台6T/h(10D)炉引风机叶轮、风机外壳、前风板喇叭口、调节进风门拆换;铁皮烟道拆除、制作安装30米,烟道弯头制作安装16个(φ600、3.5mm钢板);
8、6T/h炉大炉门更换6份;
9、g=EN-US>2台(锦州产),1台4T/h 炉排传动轴、轴套、轴座、万项节更换,1台4T/h炉排减速机曲柄前轴套更换、轴承底座加固;
10、检修3台6T/h炉炉排减速机,更换1台减速(含轴座),更换1台减速机外壳;
11、更换2个6T/h炉供、回水阀门DN150,4T/h蒸汽炉安全阀DN50更换2个,更换法兰排污阀1个DN50,更换DN200铸钢蝶阀、止回阀各1个;
12、6T/h炉耐火混凝土拆除捣固2.2立、模板制作4.8㎡;
13、4T/h炉前拱耐火混凝土拆除、捣固制作1.4立,炉墙耐火砖(1.8立)、隔热墙(1.5立)、隔热填料(1.6立)拆除砌筑,模板制作安装4.28㎡;
14、4T/h炉外铁皮拆除、制作安装30㎡;
15、拆除、更换7台湿法除尘器(3台4T/h,4台6T/h);
16、更换DN150焊接钢管6米(刷油、保温等);
17、锅炉房配电柜、闸、配件、线路、启闭装置等维修更换;
18、锅炉房土建维修1项,垃圾外运。
项
1
签订合同后40天
。
技术及质量要求说明:
1、四吨热水锅炉型号:SHW2.8—1.0—95/70;六吨热水锅炉型号:SHW4.2—1.0/115/70—A。
2、所采用的材料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及有关压力容器规范规定,所有更换的辅机部件按原型号(或厂家)的标准使用,按甲方的要求标准使用。
3、除尘器必须达到环保验收合格及甲方的使用要求。(质量保证期3年)
4、锅炉的砌体、耐火、保温等材料必须达到有关规定的标准,经甲方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5、维修后保证甲方正常使用,锅炉不正压燃烧、达到锅炉的正常出力。
6、投标单位须到甲方现场进行实地考察,由甲方详细交底,按甲方提供的材料、资料进行预算。
7.湿法除尘器技术要求:①最大容许烟尘浓度:400mg/ m3 ;②最大容许格林曼黑度1级;③飘尘日平均0.15 mg/ m3(标准),任何一次0.5 mg/ m3④二氧化硫日平均0.15 mg/ m3⑤必须达到环保要求,若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环保部门验收合格,达到甲方使用要求,承担环保部门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拟安装除尘器的投标人,必须有两年以上生产和/或安装经验(列举单位业绩3项,出具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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