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滩镇青杠村提灌站建设工程项目比选公告
龙滩镇青杠村提灌站建设工程项目比选公告
一、本项目因为时间紧任务重,经广安市前锋区龙滩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抽签决定中标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 (项目业主) | 广安市前锋区龙滩镇人民政府 |
项目名称 | 龙滩镇提灌站建设工程 |
建设地点 | 广安市前锋区龙滩镇青杠村九组、十一组 |
实施时间 | 3个月(2018年8月-2018年10月) |
工程规模 (和/或标准) | 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
建设资金 | 前锋区水务结余资金。 |
其他 | / |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一标段 | 龙滩镇提灌站建设工程(九组) |
二标段 | 龙滩镇提灌站建设工程(十一组) |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水利水电
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3)其他要求:
1.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有水利工程贰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中级或以上职称,须压证施工,工程实施过程中未经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更换。2.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员、安全员(另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检员上岗证真实有效。3.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均应是本单位人员(均须提供最近连续6个月的养老缴费凭据)。4.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提交的所有材料除提供原件以供查验,还须提供一份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交业主存档。5.资审现场不接受任何补充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广安市前锋区龙滩镇党政办自检可以接受招标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每个标段报名费300元(大写叁佰元整),报名费不退。
(2)、各比选申请人在龙滩镇人民政府现场报名时间为:从
2018年7月
25
日
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8年7月
27
日18时00分截至。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将比选保证金通过招标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比选申请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转账,否则视为无效。
户 名:广安市前锋区龙滩乡财政所
开户银行:广安农商银行龙滩支行
保证金必须通过招标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帐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抽签的方式确定唯一中标人,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项目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单位:万元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项目发包价(元) | 比选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一标段 | E.固定价 | / | 301748 | 1.5 | |
二标段 | E.固定价 | / | 306443 | 1.5 |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北京时间
2018年7月
30
日上午9时00分
,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广安市前锋区龙滩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公开举行现场抽签活动,每个标段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按照报名顺序抽取顺序号,再按照顺序号,通过抽签确定中选单位。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抽签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抽签。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中标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标人的比选保证金抽签活动结束后,比选人不计息退还未中选投标企业的比选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广安市前锋区龙滩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广安市前锋区龙滩镇人民政府
邮 编:638018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
附件:1.比选申请函
2.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018年7月19日
一、比选申请函
(比选人名称):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工程名称)标段比选公告及其所有附件的全部内容,在完全理解并严格遵守比选公告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的前提下,自愿参加本次比选活动。
我方声明:参加比选抽签时所派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提供的申请材料全部符合比选公告所列要求,并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拟任项目负责人不同时承担另外的工程,否则自愿放弃抽签和中标机会。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我方愿意完全按照比选人通过比选公告、工程图纸、合同样本提出的要约及价格签订正式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2、签订正式合同后,除不可抗力外,合同履行期间不更换项目负责人。
3、签订正式合同后,自愿将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若我方中标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自愿接受比选人没收比选保证金的处罚。
4、本申请函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以上为我方参加比选的申请,如违反,则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自愿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无条件接受半年内四川省范围内市场禁入处理。
比选申请人:(盖单位章)
拟任项目负责人:(签字)
地 址: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本单位人员(姓名,必须是比选申请函中的项目负责人)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比选申请、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 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章)
年月日
注:法定代表人不亲自投标而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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