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设备(第二次)招标公告
车辆设备(第二次)招标公告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宏晖市政绿化建设维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广州市宏晖市政绿化建设维护有限公司车辆设备采购(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项目名称:广州市宏晖市政绿化建设维护有限公司车辆设备采购(第二次)
3. 项目情况一览表:
采购内容 | 数量 | 交货期 | 最高限价 | 备注 |
挖掘机(带炮) | 1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0日历天 | 人民币171.1万元 | 包含购置税、上牌费、交强险、车船税 |
平板运输车 | 1 | |||
孖担自卸车 | 1 | |||
单担自卸车 | 2 | |||
中型铲车 | 2 | |||
小型铲车 | 1 |
备注:项目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4.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4.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6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可以由主体单位盖章,但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5.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5.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08月08日-2018年08月27日,工作日09:30-12:00,14: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科华街251号之22-24栋
5.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5.3.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5.3.2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1)以上资料均须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2) 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3) 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报价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5.4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300.00元整。售后不退。
6. 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08月28日09:00~09:30
6.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8年08月28日09:30~10:00
6.3 投标及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科华街251号之22-24栋。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宏晖市政绿化建设维护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永兴村牛岗中二巷13号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37*****034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科华街251号之22-24栋
传真:***-********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8年08月0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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