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泰达工厂12万辆新能源车项目-津建交开发施工[2018]0803招标公告

(施工)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泰达工厂12万辆新能源车项目-津建交开发施工[2018]0803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084014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开发施工[2018]08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泰达工厂12万辆新能源车项目 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发改许可[2018]4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176200.0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 国有投资:176200.0000万元 ,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58721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利用现有泰达一线进行技术改造,拟改造现有5大工艺厂房及生产线,增加年产12万辆新能源汽车能力,其中PHEV车型11万辆,EV车型1万辆。
2.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九大街81号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泰达工厂12万辆新能源车项目——冲压厂房扩建工程面积6106平方米,单体跨度为30米,按原设计考虑预留部分扩建,扩建部分墙体、屋面、地面做法均同原车间,外立面设竖向采光带,与原车间立面风格统一;本项目投资约为4000万元。招标范围为招标文件、招标补遗文件、答疑纪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及相关工作。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工程建设技术要求及标准规范”。
本次招标标段为:
二标段: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泰达工厂12万辆新能源车项目——焊装厂房扩建工程,面积18078平方米,单体跨度30米,按原设计考虑预留部分扩建,扩建部分墙体、屋面、地面做法均同原车间,外立面设竖向采光带,与原车间立面风格统一;本项目投资约为10000万元。招标范围为招标文件、招标补遗文件、答疑纪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及相关工作。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工程建设技术要求及标准规范”。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三标段: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泰达工厂12万辆新能源车项目——涂装厂房、成型厂房扩建工程,其中涂装车间扩建面积4770平方米(含通廊扩建),成型厂房扩建面积1302平方米,按原设计考虑预留部分扩建,扩建部分墙体、屋面、地面做法均同原车间,外立面设竖向采光带,与原车间立面风格统一,本项目投资约为3000万元。招标范围为招标文件、招标补遗文件、答疑纪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及相关工作。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工程建设技术要求及标准规范”。
本次招标标段为:
四标段: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泰达工厂12万辆新能源车项目——总装厂房扩建工程,面积26115平方米,单体跨度30米,按原设计考虑预留部分扩建,扩建部分墙体、屋面、地面做法均同原车间,外立面设竖向采光带,与原车间立面风格统一;本项目投资约为13000万元。招标范围为招标文件、招标补遗文件、答疑纪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及相关工作。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工程建设技术要求及标准规范”。
2.4计划工期要求:2018年09月10日 至 2019年03月30日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执行津施管(2015)8号文件); 5、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包括:(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造师证书,须有投标资格且为本单位职工,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由投标人出具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2)副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有投标资格,建筑工程专业,由投标人出具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须有投标资格,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4)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由投标人出具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5)项目部人员应符合建筑[2012]141号文件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执行津施管(2015)8号文件); 5、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包括:(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造师证书,须有投标资格且为本单位职工,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由投标人出具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2)副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有投标资格,建筑工程专业,由投标人出具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须有投标资格,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4)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由投标人出具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5)项目部人员应符合建筑[2012]141号文件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标段: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执行津施管(2015)8号文件); 5、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包括:(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造师证书,须有投标资格且为本单位职工,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由投标人出具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2)副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有投标资格,建筑工程专业,由投标人出具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须有投标资格,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4)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由投标人出具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5)项目部人员应符合建筑[2012]141号文件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标段: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执行津施管(2015)8号文件); 5、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包括:(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造师证书,须有投标资格且为本单位职工,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由投标人出具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2)副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有投标资格,建筑工程专业,由投标人出具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须有投标资格,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4)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由投标人出具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5)项目部人员应符合建筑[2012]141号文件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方式
4.1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http://www.tjconstruct.cn/enroll/index.aspx)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4个标段投标报名,兼投不兼中。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8 年 8 月 8 日 至 2018 年 8 月 14 日。
5.2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08月14日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08月15日至2018年08月21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8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 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金融中心5-401(文件逾期不售) 获取文件。
6.3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7.3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徐留平(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九大街81号
邮政编码:300457联系人:孙春雨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燕光(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5-401
邮政编码:300308联系人:刘沙电话:***-********
传  真:***-********

日期:2018 年 8 月 8 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孙春雨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九大街81号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受理负责人:王光华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9号A区11楼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开发 新能源车 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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