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泉县2018年度服务类采购项目
预选供应商库招标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放管服”要求,简化政府采购工作流程,为采购人提供高效、便捷服务,经黑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建立拜泉县2018年度工程类采购项目预选供应商库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拜泉县2018年度服务类采购项目预选供应商库招标
二、采购用途
为解决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重复招标、采购效率低,资金支付进度慢等问题。省财政厅批准采取建立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预选库。纳入服务类采购项目供应商预选库的供应商,在服务期限内可按其资质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参与所有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在50万元(含)以下的服务类项目,由项目单位自行采购;预算总额在50万元至200万元以下(含)的服务类项目,按采购人意愿,可在在预选供应商库中通过竞价或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也可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程序和方式组织采购,预算总额在200万元以上的,按照相应采购方式组织采购。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确定入围供应商,建立服务类采购项目预选供应商库。
三、供应商预选库的建立及使用方式
(一)建立方式
1、本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采购,所有潜在供应商均允许报名参与;
2、依据行业主管部门强制要求的各类资质等级、经营范围、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等要求,设定预选供应商资格资质条件;
3、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采用合格制评标方法确定入库供应商;
4、按照入库供应商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资质有效期、经营范围等信息录入。
(二)使用方式
1、交易中心按照采购办下达的采购计划,对采购人申报的采购需求进行审核,编制采购公告并上网公示,经组织现场勘查后(如有需要),供应商确认投标;
2、在最大限度满足采购需求和采购人意愿的基础上,通过报价竞争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参与供应商在采购预算基础上进行报价,最高报价优惠率不得超过20%,即采购项目预算总额乘以80%作为中标金额作为最低限价。如最低报价相同,则在报价相同的供应商中采取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供应商。
3、预选供应商在抽中一个项目后自动轮空两个月,在此期间不能参与服务类实行供应商预选库管理的采购项目投标响应,但不影响其他采购方式的服务类项目投标,轮空期满后方可再次参与,一年内中标次数不得超过四次。
四、预选供应商服务期限
(一)预选供应商服务有效期限为一年,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
(二)已具备预选资格的供应商,需要变更企业名称、企业资质、资质有效期等信息,应提交变更申请,经交易中心审核确认后进行变更并公示,否则,后果自负。
五、资格预审方法:合格制
(一)评审工作由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交易中心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二)对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原件进行审查;
(三)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函、服务类预选供应商承诺函、信用声明进行审查,如发现投标人擅自对《服务类预选供应商承诺函》规定内容进行修改、删除的,按投标无效处理;
(四)本次招标采用合格制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只有合格的潜在供应商,才具备参加在预选供应商库中通过竞价或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供应商的资格。
(五)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确认参与的投标人进行信用核查。经查询,发现确认参与的投标人在近三年参与的所有经济活动中,有下列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取消投标资格:
1、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2、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
(六)需要现场评审的其他事项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以及符合本项目特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营范围(详见资格审查表具体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营范围之一(详见列表),方有资格参与投标;
(二)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行强制性管理的资质要求或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方有资格参与投标;
(三)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联合体投标。
会计服务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所登记名称应与营业执照登记名称一致),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
审计服务
有审计服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
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
《资产评估资格证书》
印刷服务
《印刷经营许可证》(所登记名称应与营业执照登记名称一致)①经营出版物印刷业务的企业②经营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业务的企业③经营其他印刷品印刷业务的企业、单位④经营专项排版、制版、装订业务的企业、单位⑤经营复印、打印业务的单位。(任一项或多项均可)
工程咨询管理服务
设计前咨询服务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资质
工程勘探服务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资质
工程设计服务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资质
装修设计服务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资质
工程监理服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八、投标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营业执照注册名称应与资质证书所登记名称一致。
★(二)如需资质的应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六)资格预审投标函
★(七)服务类预选供应商承诺函
★(八)信用声明
★(九)注:如是合伙制公司,需提供合伙人授权书,合伙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九、合格条件
1. 审查工作由交易中心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公告中的审查因素、审查标准和审查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合格投标人。
2、本次审查办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表中各项审查因素与审查标准完全符合的为合格,有1项不符合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资格评审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4.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情形
(1)不满足资格审查表中审查标准的;
(2)未按照资格审查表中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及其他文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合伙人)授权书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
(4)未按公告中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编制的;
(5)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即提交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投标人有重大违法失信记录的;
(7)资格审查当日未能提供原件备查的,或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
(8)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资格审查不合格的。
资格审查表
审查因素
审查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资格预审投标函
按照附件内容提供的
法定代表人(合伙人)授权书
有法定代表人(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合伙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合伙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件)
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
是否在经营范围内(提供复印件,资格审查当日委托代理人持原件备查,评标委员会将对原件进行审验,不能提供原件的为不合格)
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证书》(所登记名称应与营业执照登记名称一致)(复印件)和执业资格证书(人员证书按照实际提供,复印件,资格审查当日委托代理人持原件备查,评标委员会将对原件进行审验,不能提供原件的为不合格)
服务类预选供应商承诺函
按照附件内容提供的
信用声明
按照附件内容声明近三年未被列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被列为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十、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署、密封和标记要求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均应遵守本条规定,如未遵守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投标文件应按规范格式编制、填写,并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
2.投标文件必须单独胶订成册(即投标文件独立装订成册,装订方式为胶封,页面不可抽取,不得有活动页,无破坏不可拆分)、编排页码,且页码连续。
3.投标文件正本1份。投标文件正本必须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并封装,封口处应有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投标人公章,未完好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在每一封套上按以下顺序标明如下字样:
收件人:拜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联系人、电话及传真号码
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年月日时之前不得启封
4.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合伙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十一、询问提起与受理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有疑问或有异议的,可采取电话形式进行询问或以书面形式向交易中心提出异议。
十二、质疑提起与受理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在质疑有效期限内向交易中心提出(以下将提起质疑的投标人简称为质疑人)质疑。质疑人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潜在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网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后,方有资格按照《质疑须知》的要求,到达交易中心窗口现场提交质疑材料;
2、公告期限为招标文件5个工作日,质疑受理期为招标公告的公告期界满7个工作日内;
3、质疑的内容要事实清楚,应当有明确的依据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事项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内容;
4、质疑书应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形式提交,同时提交质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不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交易中心不予受理。
5、对虚假、恶意质疑情形的认定及处理
经质询质证或复审专家确认后上网公示,同时上报财政部门依法处理。质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
(1)主观臆造、无事实依据进行质疑的;
(2)捏造事实或提供虚假质疑材料进行质疑的;
(3)恶意攻击、歪曲事实进行质疑的。
6、投诉
质疑人对交易中心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交易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拜泉县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起投诉。
十四、提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地点
2018年8月27日9时00分至16:30分,黑龙江省拜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三楼大厅(拜泉县政务服务大厅三楼)。交易中心将按投标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进行编号,未按要求密封和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五、投标文件评审时间
(一)2018年8月28日13:30分,投标代表须持法人代表授权书递交各类证书原件进行现场审查,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法定代表人本人递交各类证书原件进行现场审查的,不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
(二)本项目在评审过程中,投标代表需保持电话畅通,特殊情况下需要投标人澄清或说明的,投标代表未能到达评审现场,否则后果自负。
十六、合格供应商的确定
(一)所有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合格,将评审结果上网公告无异议,最终确认具备入围资格;经我中心进行相关信息核查后方可进入预选供应商库;
(二)交易中心将评标委员会出具的入围资格名单,对相关信息进行核对并录入预选供应商库;
(三)所有通过审查合格入库的供应商,均具有在预选库中竞价或随机抽取供应中标商的资格。
(四)采购人通过随机抽取产生中标供应商后,将开展信用核查。经查询“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发现抽取的中标供应商在近三年参与的所有经济活动中,有下列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清理出库,经报财政部门批准后重新开展抽取工作:
1、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2、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
(五)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如发现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或通过非法手段谋取入围资格的,将被取消入围资格,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采购人:黑龙江省拜泉县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拜泉县财政局三楼
集中采购机构:黑龙江省拜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人:闫波 刘婷婷 电 话:
****-*******地址:拜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邮 政 编 码:164700
2018年8 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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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