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新北城置业有限公司城投·北城首府建设工程项目
长沙新北城置业有限公司城投·北城首府建设工程项目
1、招标条件
城投·北城首府工程项目资金自筹并已落实,项目业主为长沙新北城置业有限公司。长沙新北城置业有限公司对城投·北城首府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金霞经济开发区高岭组团内,南临北二环,规划用地总面积104287.65㎡(156.43亩),使用权面积为83009.24㎡(124.50亩),国土证号为长国用(2008)第000488号,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地,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总建筑面积约21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容积率≤2.0,限高≤24米(注:方案报审阶段调整限高≤100米)。建安成本约4亿元。
2.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3工程投资:约4亿元
2.4质量标准:合格
2.5服务周期:项目服务周期约36个月。实际服务时间以乙方完成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各项内容为准。如果计划服务时间与实际服务时间不一致,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合同目的适时调整服务时间及工作进度,咨询费不得调整。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结合城投·北城首府建设情况,对全过程进行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强弱电、机电暖通,基坑支护、附属景观、消防、人防专项,室内精装修,弱电智能化,泛光照明设计,标识设计,幕墙深化设计,抗震支架深化设计等专业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概算审核、施工图预算编制;
(2)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
(3)提出工程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
(4)对本项目工程造价管理及工程成本控制的合法合规程序进行把控;
(5)参与工程招标文件地编制,施工合同的相关造价条款的拟定;
(6)负责建设过程的工程变更费用审核工作;
(7)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
(8)本项目的工程竣工结算初审工作;
(9)按业主要求对材料、设备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进行造价咨询(包括材料、设备的档次、品牌的比选、市场询价、造价审核等工作),并出具书面报告;
(10)对中标的施工投标文件工程量进行清标并出具咨询报告;
(11)对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提出咨询意见,并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
(12)参与各方组织的与工程造价相关的工作会议,包括会议前相关资料准备、会议相关准备、会后编写会议纪要等相关工作;
(13)对需要招标人参与招标的分包项目,或单独招标的项目,对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提供咨询意见;
(14)对新技术、新工艺应用的经济方案比选提出合理化建议;
(15)建立建设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管理台账(包括但不限于材料价差调整、月度工程进度款支付、签证、暂估价等内容)及完整的咨询服务工作日志;
(16)按月向业主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并对是否超概提出预警;
(17)对工程造价纠纷、索赔、反索赔提供咨询意见;
(18)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投资分析、风险控制,协助建设单位进行财务决算;
(19)其他与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相关的工作。
具体范围以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须附查询结果或附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复印件,且在长沙市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且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含)及以上,并提供相应的房产证(或购买合同)或租赁合同。
3.2投标人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近三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至少承担过一个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含)及以上的房建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含工程量清单及清单计价编制(审核)及工程结算编制(审核))的入围业绩。业绩证明资料以单个项目造价咨询合同文件为准,入围业绩有效时间和合同金额以合同文件或报告文件为准。
3.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现场的专业技术人员最低配备为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专业技术人员2人,项目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均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拟任本项目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本单位缴纳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5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否决其投标:⑴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开标的,必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湖南经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南城支行
账 号:8003 1163 9220 011
5.4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5.5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作废标处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你单位于2018年8月8日起至 2018年8月1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到长沙经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书香路658号鑫远微中心4栋13楼)购买招标文件,谈判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6.2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
6.3澄清与答疑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及时浏览相关网站,掌握招标人对该项目澄清和答疑的发布信息,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
6.4招标文件、澄清与答疑文件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文件为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8月28日9:00时(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湖南经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书香路658号鑫远微中心4栋13楼);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项目召开开标会议时,企业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及资格后审资料复印件准时参加。
7.5开标验证由招标人和行政监督人员在开标现场进行查验。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交验证资料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当场退回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网》http://www.bidchance.com/
《长沙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0731ct.com/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新北城置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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