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街道南张浜村庄环境整治提升项目钮家浜景观工程交易公告
太湖街道南张浜村庄环境整治提升项目钮家浜景观工程交易公告
太湖街道南张浜村庄环境整治提升项目钮家浜景观工程
招标公告(更正)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太湖街道南张浜村庄环境整治提升项目钮家浜景观工程,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长兴县太湖街道南张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长兴县太湖街道南张浜村
2.2招标范围:太湖街道南张浜村庄环境整治提升项目钮家浜景观工程,本次招标主要为园路、景亭、驳岸等施工,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工程估算价为21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2.3质量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要求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3.3企业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安全生产任职资格B类证书。
3.4浙江省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
3.5投标人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正在公示期间的不良行为。
3.6投标人须为长兴县法定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承包商库内企业,库外企业无参与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8日至2018年8月10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持①单位介绍信(并注明联系电话及QQ号)②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及B类证书、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省内企业无需提供)③经办人身份证等有关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镜水蓝庭9-1-202室)报名(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已报名的单位无须再次报名。
5.招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长兴县太湖街道招投标中心本工程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6.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太湖街道南张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朱敏 电话:135*****51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章工 电话:****-*******
长兴县太湖街道南张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8 月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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