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相城区第三实验中学的关于采购专用教室设备项目的招标公告
苏州市相城区第三实验中学的关于采购专用教室设备项目的招标公告
受苏州市相城区第三实验中学的委托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就其所需的专用教室设备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的名称:专用教室设备
2、采购编号:SZZJ2018-XC-G-002-A。
3、采购数量:1批。
4、采购预算:人民币*******元
5、交付期限: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40天内完成全部产品的安装、调试并交付正常使用。
6、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9、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合格投标人的特殊条件
注: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当具备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复印件:
A、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B、投标人2017年度经审计过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C、投标人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相关设备的清单、对应的购置发票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等证明材料;
D、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上一税收申报日)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参加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上一社保申报日)缴纳的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响应的证明文件)。
E、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F、投标人证明其为合格供应商所具备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参与本项目所必须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如有)。
三、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获取时间: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8月15日9:00--17:00(双休、节假日除外)。
获取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B座1557号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每套300元。
注: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报名,则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单位报名相关信息(包含采购项目编号、响应单位全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
四、投标信息
投标开始时间:2018年8月30日9:00。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8月30日9:30止。
投标地点:苏州市相城区政府采购办(苏州市相城区庆元路16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18年8月30日9:30。
开标地点:苏州市相城区政府采购办(苏州市相城区庆元路16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
1、名 称:苏州市相城区第三实验中学
2、地 址:苏州市相城区沈思港路
3、联 系 人:张卫东
4、联系方法: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
1、名 称: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地 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B座1557号
3、联 系 人:徐杰、沈鹰
4、联系方法:电话0512-********
(三)政府采购监督电话:****-********
七、招标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正常贯彻执行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17)10号)文件执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说明事项:
本次采购活动采购信息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本项目采购公告的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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