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重金属污染稻田修复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项目编号:HCZC2018-G3-048-GSZB)公开招标公告
河池市重金属污染稻田修复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项目编号:HCZC2018-G3-048-GSZB)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受河池市环境保护局委托,经河池市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0012)批准,现就河池市重金属污染稻田修复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 河池市重金属污染稻田修复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
二、投资规模:约255.22万元(不含长期监测部分)
三、项目编号: HCZC2018-G3-048-GSZB
四、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内容及数量:
1、采购内容:河池市重金属污染稻田修复技术研究与示范实施
2、主要工作内容:
按《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对项目区域内农用地进行划分,优先保护类农田面积为8.86亩,安全利用类农田面积为411.39亩,严格管控类农田面积为13.58亩,共计433.83亩。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重金属污染稻田修复技术研究与示范点设置在河池市宜州区石别镇永定村椤晓屯,示范点成土母质为河流冲积物,水稻种植制度为双季稻。以安全利用类土壤为主要研究对象,通过盆栽试验与大田小区试验,在原位钝化-叶面阻隔组合技术的基础上,确定不同钝化剂和施用剂量以及不同水分调控模式对土壤有效态镉和水稻镉累积的影响,不同叶面阻隔剂种类及叶面阻隔剂的喷施浓度对稻米镉累积的影响;根据研究结果及技术经济性,构建和优化土壤原位钝化–叶面阻隔–农艺调控的组合技术,优化的组合技术在需要实施安全利用的411.39亩农田进行示范。对优先保护类农田8.86亩采取修复技术措施为原位钝化技术+农艺调控措施,通过施用生物炭、炭基土壤重金属钝化剂、还原性铁粉、腐殖质等钝化剂,同时采用水分管理的农艺调控措施,达到修复目标。对严格管控类13.58亩农田采取修复技术措施为种植结构调整+原位钝化技术+农艺调控措施,通过施用生物炭、炭基土壤重金属钝化剂、还原性铁粉、腐殖质等原位钝化剂,增施有机肥、磷肥、钙肥、硅肥等农艺调控措施,将原有13.58亩水稻替代种植玉米、桑树等。同时对433.83亩重金属镉超标农田均进行农田灌溉水、土壤镉有效态、农产品质量的定期监测。
投标人可在上述实施方案目标的基础上进行拓展优化,根据盆栽试验和大田试验结论,综合考虑重金属降低效果、成本、可推广性和当地产业结构等因素,提出安全利用类、严格管控类农田的具体实施方案。
通过项目实施,全面消除环境风险隐患,构建农业种植规范,确保污染农田安全利用和农产品安全。
七、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必须是国内取得合法执业资格的企事业法人。
(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环境保护、农业、水利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八、招标文件的发售:
招标文件的获取:1.本项目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不需投标报名,自2018年8月9日8时30分至2018年8月15日17时30分止在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echi.gov.cn)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逾期下载无效,并打印报名回执。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250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现场收取费用及开具凭证(由现场收取招标文件电子版费用并开具相关凭证,建议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1小时到达开标会现场缴纳费用,以免耽误投标)。
九、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30000.00)
投标人应于2018年8月30日17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等形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8月31日9时00分,地点为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市政府左侧第一排房屋二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届时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要求携带法人授权书及身份证、投标保证金到账证明原件出席会议)。
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必须递交下述原件,并由工作人员当场清点出据确认清单,如证件不齐或无效的,将拒收投标文件或按无效标处理。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2)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3)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4)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原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且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的在职在册人员,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及投标单位为代理人依法缴纳最近三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凭证。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8月31日9时00分在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池市政府左边政府小区一排)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二、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网、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三、业务咨询:
1、招标采购单位: 河池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文体路41号
联系人:石工;联系电话: ****-*******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江北东路369号
联系人:银工;联系电话:****-*******
3、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左边政府小区一排)
联系电话:****-*******
4、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
河池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
招 标 单 位:河池市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8月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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