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涟水洙津渡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湘乡市涟水洙津渡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 标编 号:NO2018-027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湘乡市涟水洙津渡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工程已由湘乡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湘乡发改环资〔201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湘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湘乡市涟水洙津渡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工程总承包(EPC)
2.2 建设地点:湘乡市山枣镇、泉塘镇
2.3 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一级保护区内19户居民:分户预处理+收集至调节池+泵(跨越灌渠)+一体化设备处理(设置在灌渠右侧),达污水综排一级标准后经自然排水小溪排入二级保护区下游,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收集池和垃圾桶,由当地政府部门统一外运至保护区外进行统一处理;(2)一级区养猪场清理:湘乡市昆仑桥新龙养猪场退养后遗留养殖废弃物清理;(3)龙岭胜前泵站排水口流域控制工程:对村民较集中的片区(100人以上)实施改水、改厕,将污水收集、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 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附近的水塘进一步生物处理,处理后的出水基本可以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对溪沟实施生态拦截工程(生态岸坡、生态田埂、溪流跌坎+湖塘湿地、人工湿地等);(4)桥湾机泵排水口流域控制工程:对溪沟建设生态岸坡、生态跌坎、人工湿地等生态工程,减少该区域面源污染物入河量。工程总投资约1699万元。
2.4 工期要求:设计、施工共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必须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必须通过验收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要求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次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包括本项目的方案优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服务和本项目的全部工程等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独立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设计、施工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
3.2.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须包含水污染防治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施工单位提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3 项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为施工单位的正式职工。
3.4 设计负责人应具有环境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5 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或环境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
4. 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7〕76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叁拾万元整。
5.2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
5.3 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5.4 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到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变更备案(如账户信息不一致,所交保证金视为无效)。
5.5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6. 招标文件的获取6.1 请从2018年8月8日~2018年8月 14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xiangtan.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并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规定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等有关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等有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9月7日9时00分,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所有投标人必须派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施工负责人到场参加开标,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各自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无效。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进行同步公告(若公告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内容以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为准)。
9. 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湘乡市环境保护局。电话:****-********。
10. 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10.1本项目无设计成果补偿费。
10.2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后的2天内必须与业主签订相关合同。
10.3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11. 联系方式招 标 人:湘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湘乡市新湘路壕塘口建设大厦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35*****39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湘乡市东风广场嘉亨茂21楼
联 系 人: 郭先生
电 话: ****-********
招标
|
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