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原辅料运输供应商资质认证公告

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原辅料运输供应商资质认证公告

  按照物流运输工作需要,我司开展第二期运输供应商资质认证工作。运输供应商资质认证分成两种类型,一是原烟运输类;二是原料成品和辅料运输类。通过我司原烟运输类认证的供应商,方可参加我司2018、2019烟叶年度的原烟运输服务采购活动;通过我司原料成品和辅料运输类认证的供应商,方可参加我司2018、2019烟叶年度的原烟、原料成品和辅料的运输服务采购活动。通过我司认证的合格供应商,资质认证有效期至2020年7月31日,除非出现供应商被撤销资格的情形(详见第六点描述)。

  一、原辅料运输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有资质认证意向的运输供应商,满足以下条件即可向我司申请资质认证,具体为:

  1、遵守法律法规,信誉可靠;

  2、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资格的法人实体或具有经营权的分公司;

  3、企业于2015年1月1日前注册成立。企业为法人实体的,其注册资本要求不低于300万元;企业为分公司的,其总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

  4、财务状况良好;

  5、具备良好的运输和服务保障能力;

  6、能承运原辅料的自有车辆不少于10部,自有车辆数量以整车为单位,牵引车或挂车不单独计算。如供应商申请的是原料成品和辅料运输类,自有车辆类型应为能承运原辅料的自有半挂牵引车辆。

  二、资质认证评审方式

  采用信函评审和实地评审相结合的方式。

  1、信函评审:资质认证评审小组依据待认证运输供应商所提供的纸质材料,按照信函评审内容进行评审。

  2、实地评审:资质认证评审小组从信函评审结论为合格的待认证供应商中,选出需要实地评审的供应商。评审小组按照实地评审内容及评价表要求进行现场评审。

  三、待认证供应商应提交的信函认证材料

  我司信函认证材料包括企业基本经营资质、综合发展能力、合作服务、经营状况四个方面的资信材料。申请资料详见“附件二: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物流供应商资质认证申请表”。

  待认证原辅料运输供应商应于2018年8月31日之前(以收件时间为准)提供如下材料:

  1、资质认证申请表原件(非手工执笔填写);

  2、2017年财务报表及企业各种涉税证明;

  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的有效复印件(如三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

  4、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复印件;

  5、自有车辆明细表(半挂牵引车应写明牵引车和挂车)、一车两张电子照片(应能清晰体现车前脸、车牌号和车身的45°照片)和行驶证有效复印件;

  6、驾驶员明细表,并提供驾驶证复印件、从业资格证书;

  7、2016和2017年业绩证明,须附可证明企业运量的运输合同复印件;

  8、企业概况、运输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使用情况、企业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或各项规章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驾驶员教育培训、无行政处罚记录证明及无犯罪记录证明等资质证明材料。

  除提供以上材料外,凡能证明企业实力、运输经验、经营管理水平的材料请尽量全面、详实提供。以便我司进行全面客观公正评价。

  以上资质认证申请纸质材料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四、待认证供应商应提供的实地认证材料

  待认证原辅料运输供应商应于我司开展实地认证时,依据“附件三:运输供应商实地认证评价表”的内容提供相关原件及证明材料等。

  五、资质认证评审规则

  1、信函评审采用符合性通过办法。经信函评审,待认证供应商资质符合我司资格要求的,则为通过信函评审的合格供应商。

  2、实地评审采用百分制评分法。60分以下为不合格,60-70分(不含)为合格,70-85分(不含)为良,85分及以上为优。评分为60分及以上的,则为通过实地评审的合格供应商。

  3、入选合格供应商名录。以实地评审结论为准,如未对供应商开展实地评审的,则以信函评审结论为准。

  六、撤销资质认证资格

  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况时,我司有权撤销其资格:

  1、违法乱纪、弄虚作假的;

  2、出现重大服务质量问题,造成企业重大损失或影响恶劣的;

  3、多次出现服务质量问题,善后不及时,整改效果不明显的;

  4、连续两年未参加公司相关物流招标采购活动的;

  5、在物流合同执行期间,被我司终止合同的;

  6、不符合我司合格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的。

  被撤销资格的供应商三年内(被撤销当年开始计算)不得重新申请我司运输供应商资质认证。

  七、申请方式

  电子版资质认证申请表和自有车辆电子照片请统一拷贝至U盘上,同以上所有纸质材料一起邮寄给我们。

  收件单位: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收件地址:厦门市莲岳路118号中烟大厦物流中心,邮编:361012。

  联系人: 沈先生,电话:****-*******

  有意向的供应商见到该公告后(提交以上材料前),请及时将回执函(附件一)传真至我司(传真:****-*******),我司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分发电子版认证公告及资质认证申请表。
  
  本公告(含附件)的最终解释权归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8月8日

  附件一:待认证供应商回执函

回执函



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我司已收悉贵司关于运输供应商资质认证公告,我司有意向参与贵司此次 (①原烟运输类,②原料成品和辅料运输类,此处下划线只填一个序号)供应商资质认证,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提交贵司。

  公司地址:

  电子邮箱: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待认证供应商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认证 供应商 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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