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中原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18常压储罐VOCs治理储罐呼吸尾气VOC治理装置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中原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18常压储罐VOCs治理储罐呼吸尾气VOC治理装置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化中原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2018常压储罐VOCs治理-中原石化所需储罐呼吸尾气VOC治理装置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10011-B1

2.项目内容:2018常压储罐VOCs治理-中原石化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储罐呼吸尾气VOC治理\冷凝+吸附 苯+甲苯+VOCs 300Nm3/h 非甲烷总烃≤80mg/m3苯≤4mg/m3

1.00

包1-1



2

储罐呼吸尾气VOC治理\冷凝+吸附 VOCs 1550Nm3/h 非甲烷总烃≤80mg/m3苯≤4mg/m3

1.00

包1-1











4.交货期和地点:2018年11月30日、中原石化生产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注册资金3000万元(含)以上(人民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关联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购买招标文件。 4.投标文件提供近3年(2016年、2017年、2018年)不少于4家在石化行业至少使用一年以上(冷凝吸附工艺)使用的总结报告(总结报告需注明装置处理能力、使用时间、应用单位名称及联系人并提供联系人的固定联系电话,包含该用户委托的当地环保部门或具有国家认可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检测符合GB31571-2015达标排放的报告);并提供上述合格企业的使用业绩(相应的业绩凭证包括供货合同、供货合同发票、技术协议) 5.卖方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6.卖方应具有国家防爆检测机构颁发的“防爆电气设备安装、修理资格证书” 7.卖方应具有国家防爆检测机构颁发的对应产品的油气回收设备整机防爆合格证,且防爆级别不低于dⅡBT4,不采用正压防爆方式 8.年内如果因吸附材料导致的排放尾气中污染物浓度超标,由卖方免费更换吸附剂,买方对更换下来的活性炭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合法合规处置,处置费用由卖方承担; 9.现场条件限制:苯系物储罐油气回收设施平面布置限制在11m*6m以内;石脑油储罐油气回收设施平面布置限制在30m*6m以内; 10.苯系物经冷却后,进吸附罐前,设置取样口,要求苯浓度≤400mg/Nm3;石脑油经冷却后,进吸附罐前,设置取样口,要求非甲烷总烃≤60g/Nm3; 11.油气回收设施应采用撬装式设计; 12.油气回收装置采用冷凝+吸附工艺,最终冷凝温度≤-75℃,冷凝系统设立单制冷系统控制双路冷场并要求自带除霜设施,从而保证装置24小时全天候连续运行,不会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管道冻堵现象; 13.相关指标:石脑油回收设施: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80 mg/m3;正己烷浓度≤100mg/m3,环己烷浓度≤ 100mg/m3;苯系物回收设施:苯浓度≤4 mg/m3,甲苯浓度≤15mg/ m3,二甲苯浓度≤20mg/ m3。 操作方式:全自动; 废气进装置温度:常温; 防爆等级:不低于DⅡBT4; 噪音强度:小于85分贝。 吸附剂使用寿命:≥5年 14.油气回收设施应能容纳储罐正常操作工况下全部的大、小呼吸呼出的油气,并且处理后回收设施的排放浓度不高于《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油品装载系统油气回收设施设计规范》(GB50759-2012); 15.石脑油油气回收设施处理规模为0~1550 Nm3/h,操作弹性为0~120%;操作时间:300天;苯系物油气回收设施处理规模为0~300 Nm3/h;操作弹性为0~120%;操作时间:300天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8月7日8:00时至2018年8月15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137号能源大厦2602室。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29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18年08月29日09:00时。

开标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137号能源大厦2602室。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8年08月29日09:00时前与尹攀峰 (座机无人请发邮件)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李洪峰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无。

21.投标说明:1、加密电子版在开标前务必上传,建议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上午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上传过程中可能会碰到意外状况,请留足时间与********86(电话)客服平台沟通处理。 2、未加密电子版(后缀为.nZGSHWZTF)分别放入2个U盘中,用2个信封单独密封,信封上注明不加密技术标或商务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纸质标书一同递交。 3、纸质版、加密电子版和未加密电子版这3种形式投标文件均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或者上传;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加密投标文件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即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即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无效;若在开标现场解密或导入失败,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递交与加密文件同一次生成的非加密电子版(后缀为.nZGSHWZTF)的U盘文件,将被否决投标。 4、投标人需保证电子版(后缀为.nZGSHWZTF的文件)和纸质版标书内容一致,否则后果自负。 5、本标段为电子招投标项目,只接受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报名、支付标书费和领取招标文件,并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下载操作手册和投标软件制作工具。请注意咨询服务电话********86,在购买标书后及时购买CA数字证书(UKEY)(如已购买,请注意有效期),否则后果自负。 6、保证金需从公司的基本账户汇出,只接受电汇和网上支付,不接受其他方式。请注意,如选择线下支付方式(网银电汇或者柜台电汇),请按照支付平台指定的开户银行、账户名称、收款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此收款账号仅供投标人在此标段递交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使用,其他标段费用请勿汇入此账号,其他投标人请勿汇入此账号,否则,后果自负。 7、招标公告中第5条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和第6条其它资格要求均为否决项,投标人必须在技术标书中逐条响应以上资格审查项目的要求,并提供证明材料,若因证明材料不全导致评委无法判断投标人资质是否合格,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8、关于标书费支付、投标保证金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等问题,请电话咨询网站客服400-819-8786。标书费必须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支付,可通过单位账户支付, 也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发票开具投标人单位名称)。 9、本次招标的澄清及变更将在招标文件获取的平台发布,请投标人及时登录查看。因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10、标书费发票是电子发票,系统将会自动发送到投标人所留的接收电子邮箱。请投标人在注册时填写清楚发票的开票信息和接收电子发票的电子邮箱。若开标后一周后未收到标书费发票,可发电子邮件给商务联系人索取,电子邮件中要注明招标编号和投标厂家的名称。中标服务费发票会以快递方式寄出,请投标人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zgsh.sinopec.com中认真填写联系地址及相关信息,如因信息填写不准确导致发票投递不达或丢失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商务联络人经常主持开标,接听电话不便,建议发电子邮件或短信与之联系,会及时得到回复。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在“易派客”中的注册信息,由于该信息有误造成开票、退款出错,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2、请在技术标书中响应本项目的技术要求,若出现重大偏离,评委会有权否决其投标。平台所有附件都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须全部下载,并认真阅读。 13、投标单位反馈参与投标,并缴纳了标书费,视为知悉且同意本招标公告内容,并一定会参与投标。若放弃投标,须提前三天以上发盖章版弃标函至wzyinpf@sinopec.com邮箱,否则对投标信用会有影响。 14、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门卫可能需办理登记等手续,会耽误一定时间,请投标人尽早到达,避免出不能及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情况。15、早7时30分开始收标书。【以上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22.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 系 人:

尹攀峰 (座机无人请发邮件)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wzyinpf@s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 系 人:

李洪峰




电 话:

138*****564




电 子 邮 件: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18年8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置 治理 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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