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庠至海下(经三路)公路工程招标公告
贤庠至海下(经三路)公路工程招标公告
象山县贤庠镇贤庠至海下(经三路)公路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贤庠镇贤庠至海下(经三路)公路工程已由象发改投复[2009]3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象山县贤庠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于自筹及上级补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贤庠镇
工程造价:约425万元
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工程规模:全线长1.65公里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路面、桥梁、挡土墙及沿线交通标志(线)等相应配套设施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二级及以上,以及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有施工过类似公路工程项目一个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5年以上,无在建项目。
本次投标要求专职安全员 1 名。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注册地不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需经象山县建设局通过备案登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购买时持投标保证金收执证明,在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象山分公司(丹城金鹰路1号二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捌万元整
(3)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到达以下指定账号:
开户单位: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象山新丰支行
投标人凭银行进账单换取收据,交易中心凭银行收款回单(已进指定账户)向投标人出具收据
5、投标申请受理
5.1时间:2009年12月11日至2009年12月16日16:00时止(休息日除外)。
5.2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县丹峰西路161号四楼报名窗口)。
5.3投标人投标申请须提供如下资料:
①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名单(须加盖公章,报名单请登录“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实名或http://www.xsbm.gov.cn/zbtb下载);
②企业介绍信、法人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
③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
⑤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⑥项目负责人施工经验,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验收报告);
⑦县外企业需象山县建设局备案证;
说明:所有投标单位须根据上述①~⑦要求,提交相应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核对后当场退回。
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提交的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资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所有合格的投标单位均可凭有效的投标保证金交纳收据购买招标文件,并参加本工程投标,本工程采用综合评标法。
报名时由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受托人到场。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项目。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地点为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县丹峰西路161号四楼开标大厅)。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象山县贤庠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石建祥
联系 电话:********
招标代理人: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丹城金鹰路1号二楼
联 系 人:赖敏丽
传 真:****-********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