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濛洲街道社会服务管理中心修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庆元县濛洲街道社会服务管理中心修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小额项目发包公告
招标序号:浙兴庆招【2018】011号
一、庆元县濛洲街道 的建设项目 庆元县濛洲街道社会服务管理中心修缮改造工程 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庆发改投[2018]47号,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已落实。
二、 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丽水)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施工的招标事宜。招标方式:公开招标;组织方式:委托招标代理。
三、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庆元县石龙街58号(原县住房公积金中心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办公用房);
2.建设规模:装修面积约2000平方米;建筑高度四层。
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改造加固,室内装修、外立面改造以及配套水、电线路等的改造布置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5.招标控制价:*******.90元
6.质量要求:合格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3.省外企业须出具《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未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六、招标文件索取途径:投标人于2018年07 月20日起下午15:00起至2018年07 月23日下午15:00止到招标代理单位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庆元分公司(地址:庆元县石龙街9号二单元401室(县政府对面))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纸质招标文件编制工本费每份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于2018年07 月24日15时30分前以传真方式进行回复,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具体缴纳方式详见前附表三。
八、本工程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7月25日下午15时30分。
九、其他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或已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经理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经理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或项目经理是其它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投标人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违法行为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庆元县濛洲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庆元县后田街1号 地 址:庆元县石龙街9号二单元401室
联系人:王雅利 联系人:胡映红
电 话:138*****430 电 话:****-******* 173*****790
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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