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辛集收费站改造主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高速公路辛集收费站改造主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黄石高速公路辛集收费站改造主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HTC-GC-2018-02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石高速公路辛集收费站改造工程施工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冀交公路【2018】167号文)批准建设,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中心以冀交招核字【2018】E135号核准招标方案, 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石黄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通行费收入,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石黄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黄石高速公路辛集收费站
2.2 建设内容:现有收费站情况为3进6出,在现有占地条件下,出口侧增加2个出口收费岛,入口侧增加1个收费岛,改造后普通收费车道宽度3.2m,超宽车道宽度4.5m,收费岛宽度2.2米,扩建后收费站车道数现有“3入6出” 变为"4入8出“共计12条收费车道,其中含1入/2出ETC专用车道。
广场路面工程:加宽收费广场,对现有收费广场水泥面板部分拆除重建,拓宽部分收费广场路段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28cm水泥混凝土板+18cm贫混凝土+20cm级配碎石,路面总厚度为66cm, 总计3686㎡。收费广场以外拓宽部分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4cmAC—13C改性沥青混凝土+5cmAC-20C改性沥青混凝土+18cm水泥稳定级配碎石+18cm水泥稳定级配碎石+16cm水泥稳定级配碎石,路面总厚度为61cm, 总计5884㎡。增设挡土墙1450立方米。
交通安全设施:收费广场新增单柱标志3块、新增双柱标志2块、新增单悬臂标志7块;对原有18处标志迁移新增基础;新增标线2429㎡,新增彩色路面258㎡,新增护栏629m,新增移动护栏75m,新增隔离栅420m,新增突起路标84个,新增移动式门架3处,新增轮廓标165个,新增警示柱40个,新增减速垄35m。
房建工程:对现有收费大棚拆除后进行新建,新建收费大棚投影面积1232.14㎡,对大棚LED亮化。迁移围墙、门卫房等。
2.3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9月10日,计划工期3个月。
2.4 招标范围及合同段划分:本项目的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竣工、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划分为1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满足附件3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 //glxy.mot.gov.cn)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休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招标人只接受1名投标人的报名。
3.4在“信用中国”网站 (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招标人将同步进行本项目的施工和施工监理的招标,优先进行本项目施工监理的评审,若本项目的施工投标单位与本项目的施工监理中标人或第一中标候选人存在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将不再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18年8月9日至2018年8月15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一楼大厅,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和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500元, 售后不退。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为2018年8月29日14时30分, 投标人应于当日13时30分至14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7开标室(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递交文件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和 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递交文件的,授权 代理人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资格。经公证的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 当与其投标文件正本内相关内容保持一致。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省高速公路石黄管理处 | 招标代理: |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 | 石家庄市工农路519号 | 地 址: | 石家庄市和平东路183号 |
邮 编: | 050000 | 邮 编: | 050000 |
电 话: | 电 话: | ||
传 真: | 传 真: | ||
联系人: | 王峥、袁策 | 联 系 人: | 刘利强 |
8.附件
附件 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
附件 2: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入围投标人随机抽取规则与程序
附件 3: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 4:评标办法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2)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单位盖章) |
注:申请人应如实填写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相关投标无效。
参与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的各方当事人(以下简称“各方”)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则:
(一)各方必须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活动在招标人的主持和行政监督部门、纪检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由公证机关对全过程进行公证 ,招标人做好影像记录,并存档备查;
(三)用于随机抽取的器具由招标人提供;
(四)各方必须严格遵守现场纪律,确保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活动有序进行;
(五)投标人对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作好记录。
只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投标人,才能取得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的资格。
(一)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授权代理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资格。经公证的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当与其投标文件正本内相关原件内容保持一致,不一致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了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资格。
(一)招标人接收投标人投标文件,对投标人进行编号:
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对投标人进行编号,并向投标人发放编号卡。编号卡应当载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编号、开标时间等内容,并加盖招标人单位章。
(二)确定随机抽取代码球
用抽取器具随机确定抽取代码球一套,作为本次抽取入围投标人的代码球。
(三)随机抽取投标人代码号
由招标人代表和公证人员核对投标人数量和代码球,数量和代码一致后按照投标人编号,由抽取器具随机产生每个投标人的代码号。
(四)随机抽取各标段的入围投标人。
1、第一轮抽取各标段的第一名入围投标人,第二轮抽取各标段的第二名入围投标人,依此类推。
2、每个标段应当产生 5 名入围投标人;当投标人数量小于标段数量的 5 倍时,按照均衡分布的原则,依据标段顺序每个标段产生 3-5 名入围投标人;当投标人数量小于标段数量的 3倍时,应当按照每个标段至少 3 名投标人的原则,依据标段顺序确定参与首次开标的标段,然后产生相应标段入围投标人。未能开标的标段,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3、如果遇到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器具发生故障,导致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过程中断时,招标人应及时宣布发生故障之前的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结果有效。宣布前任何人不得随意处理 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器具,并请投标人代表、公证人员、监督人员三方对故障发生情况进行书 面确认。故障排除或更换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器具后,招标人应宣布继续后续的随机抽取入围 投标人。
四、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结果的确认
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结束后,招标人当场宣布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结果,抽取结果由招标 人代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和公证人员签字确认。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未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视为该投标人默认抽取结果。
附件3: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投标人承诺为本项目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及为申请本项目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500万元 (营运资金按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计算,以年末数为准。)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近三年内(2015 年 7 月 1 日至今, 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至少一项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的项目业绩。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投标人在近一年(2017年7月1日至今,)不曾在公路项目施工中违约被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施工合同被解除;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工程师,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近三年内(2015 年 7月 1 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个高速公路路面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
项目总工 | 1 | 高级工程师,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近三年(2015年7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 1个高速公路路面工程项目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项目总工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
附件4: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
1 | 评标办法 | 本条修改为: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评标委员会按照入围投标人的产生顺序对各标段抽取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直至推荐出3名中标候选人或者评审完毕所有入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当入围投标人均未通过评审时,招标人依据《河北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实施办法》的原则从未入围投标人中重新产生入围投标人后,评标委员会继续评审,直至推荐出1-3名中标候选人。评审完毕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能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未对投标函中填写的总额价进行修改;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公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d.授权委托书只能授权给一名委托代理人; e.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公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分包计划,已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投标人未对招标人给定的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含工程量清单说明、合理定价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的修改<如果有>)的内容进行修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人与本项目施工监理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1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3)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4)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应认为其存有重大偏差,并否决其投标。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复核结果一致;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所附相关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复核结果一致,如网页截图复印件与相关网页显示不一致或网页截图复印件信息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则该业绩招标人将不予认可;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所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与全国建造师信息查询网站(http://jzsgl.coc.gov.cn/archisearch/cxyjjzs/index.aspx)核查的结果一致,如网页截图复印件信息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则该证书将不予认可。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其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招标人将不予认可。 所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与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公共查询平台(http://219.143.235.78:8080/khglui/)核查的结果一致,如网页屏幕打印资料信息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则该证书将不予认可。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招标人将不予认可。 所附项目经理和总工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核查结果一致,如网页截图复印件与相关网页显示不一致或网页截图复印件信息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则该业绩招标人将不予认可。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 |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 不适用 |
3.1 |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 本款修改为: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3.2 | 第二个信封开标 | 不适用 |
3.3 |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 不适用 |
3.4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 不适用 |
3.8.1 | 评标 结果 | 3.8.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办法”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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