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213线川主寺至汶川段公路灾后恢复重建工程路面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国道213线川主寺至汶川段公路灾后恢复重建工程路面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国道213线川主寺至汶川段公路灾后恢复重建工程项目路面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213线川主寺至汶川段公路灾后恢复重建工程项目已由阿坝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阿州发改【2008】663号)立项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灾后重建资金。本项目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经四川省交通厅批准,由四川兴蜀公路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对本项目路面工程施工(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双信封合格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本项目起于松潘县川主寺镇,起点位于G213线郎川路止点,经松潘县境内十里回族乡后,通过新建松潘县城过境段、经安宏乡、镇江乡后,在茂县境内两跨岷江绕避太平乡、在叠溪海子段改建原G213线的临河低线、过石大关、飞虹乡进入茂县县城,利用茂县县城新建绕城公路后继续顺岷江而下进入汶川境内,通过汶川县雁门乡后,止于汶川县城郊,接建成的都汶公路止点。路线总长为191.452km。

(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国道213线川主寺至汶川段公路灾后恢复重建工程项目路面工程施工招标。本项目划分为LM1~LM4共四个标段招标,预计工期: 10 个月,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保修期 60 个月。主要工作内容为如下:

编号
项 目
单 位
主要工程数量及暂估价

1
标段
Km
LM1
LM2
LM3
LM4

2
桩号
K0+000-

K43+150
K43+150-

K94+130
K94+130-

K161+000
K161+000-

K198+941.05

3
里程
43.15
50.98
66.87
37.941

4
20cm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
1000㎡
537.2314
576.6868
583.9327
374.3338

5
20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
511.8783
546.575
557.5016
346.8313

6
6cm AC-20C

下面层
475.1779
516.596
528.0797
326.2427

7
6cmSBS改性AC-20C下面层
5.00
--
29.403
15.252

8
4cm SBS改性AC-13上面层
480.1779
516.596
557.4827
341.4947

9
二阶反应型树脂防水粘结层
10.55485
20.20743
45.69967
38.83428

注:以上标段的工程量仅供参考,准确数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①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持有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特级资质,且同时具有公路路面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③投标人工地试验室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等级证书(当投标人母体试验室资质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时,应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④近5年(自2004年1月起):

独立完成二级及以上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两个及以上,累计长度80公里(或80万㎡)及以上其中SBS路面工程施工40公里(或40万㎡)及以上;

⑤货币资金≥500万元,或银行授信额度余额≥1000万元;近一年财务净资产收益率大于零;⑥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可选择一个或二个标段投标,但最终只可能获得一个标段(全路段)的中标资格;拟投入主要人员可相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个标段投标。若在同一标段中出现上述关联企业,将按其由上而下的关联关系保留其中最低一级企业投标资格,但同属于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若同时出现在同一标段投标,评标时将均按废标处理。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若同时出现在同一标段投标,评标时将均按废标处理。

3.5根据交通部交公路发《关于对参与公路工程投标和施工的公路施工企业资质要求的通知》[2002]544号文,在公路施工企业承包工程范围中,对总承包特级以下的企业资质,所申请标段必须满足“可承担单项合同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规定(含投标截止期前新增的注册资本金),在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3.6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四川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交发[2009]22号)要求,在四川省交通厅完成从业单位信用等级登记(或信誉等级资料送交证明)。对未按要求进行信用等级评定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在四川省交通厅网查阅投标人是否办理信誉等级登记手续)。

4.招标文件出售

4.1 凡具备上述条件并有意参加本项目工程的投标人,请持①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②资质证书(含施工资质证书、母体试验室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③单位介绍信;④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影印件一套(原件仅用于校核)于2009年 12 月 11 日至 12 月 17 日上午9:00~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在招标人指定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横街1号1号楼4楼会议室 购买招标文件。

每套招标文件收取成本费人民币150元,参考资料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参与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应分别购买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并按照不同的标段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5.现场考察及投标预备会议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考察并召开投标预备会议。

现场考察时间:2009年 12 月 19 日上午 9:00时

集中地点: 松潘县红花大酒店川汶公路业主代表处(联系人:朱树林 159*****062),投标人必须由拟在本项目任职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参加,集合时带上身份证(原件)报到并留存复印件(投标人不按要求参加踏勘现场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现场考察期间所有费用(含交通工具)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2009 年 12 月 21 日上午 9:30 时;地点:成都市武侯祠大街232号蜀峰花园酒店二楼会议室 。

6.投标文件送交:

6.1投标人必须于 2010 年 1 月 4 日上午8∶30~10∶30(北京时间)内以面交方式将投标文件送交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成都市武侯祠大街232号蜀峰花园酒店二楼会议室 。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 2010 年 1 月 4 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第一信封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体:

在四川省交通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等媒体上同时发布。

8、投标担保: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每个标段向招标人提交人民币 100 万元现金的投标保证金(银行电汇或现金转帐的方式由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一次性划入招标人的指定账户)。

9、招标工作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各投标人应按照统一的格式(公示表格式附后)填报如下公示资料: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含资质等级、法人情况、关联企业等);

(2)近五年(自2004年1月起)已完工程项目情况表;

(3)拟在本项目任职主要人员情况表。

以上3表(格式后附)以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U盘),以及上述三表书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按密封方式(电子文档与书面资料统 一包装在一个包封内,封套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其单位公章),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后5日内(2009年 12 月 21 日15:00时前)提交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横街1号公路设计院1号楼4楼会议室 ,并由招标人按照各投标人所提供的公示资料原样在四川省交通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上公示5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凡未能按期提供公示资料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凡经查实所报资料虚假的投标人,将不通过评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其资质、业绩、人员最低条件要求应与公示的内容一致,当不一致时,以公示资料为准。在公示结束10日内,监督机构接受投标人的书面投诉。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的投诉,对投诉材料核查后,将对材料虚假的一方或诬告的一方上报交通主管部门,建议列入不良信誉记录。

招标投标投诉按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第11号令)、四川省交通厅《关于规范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投诉处理行为的通知》(川交函[2008]331号)规定处理,全文查看:四川省交通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

9、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四川兴蜀公路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洗面桥横街26号

邮 编:610041(成都)

电 话:(028)******** ********

传 真:(028)********

联系人: 荣女士 廖先生

招标人:四川兴蜀公路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09年12月10日

公示表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营业执照
编号
发照单位
注册资金





资 质
等级
发证单位
证书号

施工资质




母体试验室试验检测资质




安全生产

许可证
发证单位
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务
职称或学历

职称或学历
证书编号
发证单位







技术负责人
姓名
职务
职 称

职称
证书编号
发证单位







关联企业
名称及与投标人关系
营业执照
资 质

编号
发照单位
证书编号
发证单位

 
 
 
 
 


注:1、公示内容仅提供本表即可,不附证明材料。

2、投标文件必须提供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具体见投标文件格式)。

公示表2 近五年(自2004年1月起)已完施工项目情况表

(二级及以上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

项目或指标
单 位
1
2
3

工程名称





所在路线及里程桩号





路线长度或工作量
公里






路面结构





合同金额
万元




业主单位

(全称)





监理单位

(全称)





注:1、公示内容仅提供本表即可,不附证明材料。

2、投标文件必须提供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具体见投标文件格式)。

公示表3 拟在本项目任职主要人员情况表

序号
内容
姓名
职务
职称

1
项目经理

1人




证书
发证机关
编号

身份证



一级建造师证



职称证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
项目总工

1人
姓名
职务
职称





证书
发证机关
编号

身份证



职称证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
安全负责人

1人
姓名
职务
职称





证书
发证机关
编号

身份证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1、公示内容仅提供本表即可,不附证明材料。

2、投标文件必须提供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具体见投标文件格式)。

3、项目经理可提供备选人员1人,备选人员亦须填写本表并注明“备选”。其资历应同时满足投标人须知的要求。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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