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三十七中学校园路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18C0684)采购公告
重庆市第三十七中学校园路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18C0684)采购公告
1、总体要求?xml:namespace>
(1)投标方负责改造灯具的更换设计、施工、调试和测试及旧灯具回收等全部工作,旧灯具的处置权归学校所有。
(2)对原有路灯整体更换,新更换的灯杆样式和原有灯杆一样,现场需更换灯杆及灯源,灯源全部改成LED光源灯具。
2、具体要求
(1)室外路灯
①功率要求:100W荧光灯均改造成20W LED路灯,路灯照明时长平均每天14小时。
②LED灯具要求:LED光源厂家须有产品生产资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灯具并提供检测报告,户外灯具要防尘、防固体异物和防水,防水等级应≥IP65; 灯具日常维护完好率≥98%。
③合作分享:实行合同能源管理,合作期内改造投入及后续维护费用全部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学校索取费用(双方约定或学校认可的除外)。路灯合同能源管理合作年限为6年,校方效益分享比例不低于10%。合同期结束后,合作方投入的设备设施全部归校方所有。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般资格条件?xml:namespace>
1、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成功注册的供应商(根据渝财采购〔2015〕45号文件要求),从即日起执行;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合同能源管理。
获取文件期限:2018年8月9日 至 2018年8月14日09:20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第三十七中学校逸夫楼304室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8年8月9日11: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8年8月14日09:2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第三十七中学校逸夫楼304室
谈判开始时间: 2018年8月14日09:20
谈判地点:重庆市第三十七中学校逸夫楼304室
采购人:重庆市第三十七中学校
采购经办人:李显维
采购人电话:136*****852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钢花路8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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