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20年中国(厦门)休闲渔业博览会服务类招标公告
2018-2020年中国(厦门)休闲渔业博览会服务类招标公告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
乙方:厦门新天会展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200]D1-JF[GK]*******的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2018-2020年中国(厦门)休闲渔业博览会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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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1 | 1-1 | 博览会服务 | 博览会服务 | 1 | 年 | 国内 | 947852 | 947852 | 定制 | 定制 | ||||||
合计: | 947852.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玖拾肆万柒仟捌佰伍拾贰元整元(¥947852.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2018年11月7-11日;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国际会展中心;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后。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基本方案要求5.1.1展会组织:(1)主办单位:厦门市人民政府、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2)特别支持单位: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3)承办单位:厦门新天会展有限公司、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4)协办单位: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休闲垂钓协会、中国渔业协会水族分会、厦门市渔业协会、台湾休闲渔业发展协会、台湾屏东观赏水族生产协会等。5.1.2展会基本要求 (1)展会名称:中国(厦门)休闲渔业博览会;(2)展会主题:体会渔业文化享受休闲生活;(3)展会时间:2018年11月7-11日。布展时间从2018年11月7-8日,展出时间9-11日(周五-周日);(4)展会地点:厦门国际会展中心B3、B4馆;(5)展会规模:面积至少11000平方米,至少设立500个展位(其中观赏鱼水族类至少180个,水族器材类至少20个,钓具类至少50个,休闲渔业基地、海洋渔业旅游、休闲渔业游钓艇、户外水上运动、海洋与渔业文化等休闲渔业模式类至少250个)。所有展位中,国际展位至少10个,台湾展位至少50个。展区划分:观赏鱼展区、水族器材、钓具展区、休闲渔业模式和配套活动区;(6)展会内容:海峡两岸观赏鱼养殖生产贸易企业、水族器材生产贸易企业、水景工程设 计制作企业、垂钓用品生产贸易企业、休闲旅游度假企业等休闲渔业成果;(7)招展目标:立足两岸、面向全国,开拓国际市场。5.1.3展会活动有四项:厦门海洋与渔业摄影展、金鱼名品展示、锦鲤大赛和水草造景。5.1.4媒体报道:通过中国渔业报、厦门电视台、福建日报、厦门日报等媒体报道宣传推广展会,争取较大影响。5.1.5展会筹办机构。中标专业会展公司设立组委会办公室,全面负责落实展会招商招展展出及展会安全等各项展会筹办工作。5.1.6落实展会工作责任,确保展会顺利开展。甲方展会工作业务处室负责督促组委会办公室落实展会相关工作,乙方具体落实全面负责展会的招展、布展工作及展会展出期间等全过程的安全工作。市海洋与渔业研究所、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市港管处等协助展会展出期间的相关技术及安全保障工作。5.1.7招展内容亮点:展会将邀请来自全国及“一带一路”国家等国际和地区的休闲渔业范围企业参与。着重扩大以游钓艇产品及其上下游休闲产业的招展范围。同时,继续与马尔代夫、泰国、马来西亚及台湾省包括金门、澎湖、绿岛等在内的海岛地区的潜水度假、休闲渔村保持密切联系、达成深入合作,进一步开发产品的休闲产业与旅游价值。5.2 双方职责5.2.1 乙方基本职责要求(必须包括但不局限于)(1) 负责全面负责展会的招商招展工作。(2) 负责厦门国际会展中心展馆的租赁、展位搭建及报备公安、消防及展会资料制作、邮寄、人员、办公等工作。(3) 负责承办展会各项活动。包括:观赏鱼展、钓具展、水族宠物展、水族器材展、配套亲子活动、厦门市海洋与渔业摄影展、金鱼名品展示、锦鲤大赛、水草造景等展示内容。(4) 负责开幕式展台搭建、主题展馆(大陆、厦门)的布展。按照展会参展范围内容,负责展会的招展及专业观众组织等具体展会执行。(5)配合甲方委托承办展会的总体策划并组织实施工作。(6)完成参展商及参观商邀请工作。(7)完成参展代表的展务及现场服务。(8)完成展会所有的展位布置及公共布展布置。布展展商展位不低于:a.“一带一路”国家等国际和地区展位10个;b.台湾展位50个;c.国内展位440个。(9)做好同期举办的技术交流会,项目洽谈会等活动的组织及管理。(10)负责执行展商宴请和台湾嘉宾的落地接待。负责参展商接待工作及展会开幕式等相关会务服务工作及重要嘉宾接送工作。(11)负责在台湾《爱酷族杂志》、《水族世界》、《我爱观赏鱼》、《观赏鱼之家》、《中国渔业报》、《中国水产》、“厦门卫视”、“厦门电视台”、《福建日报》、《厦门日报》、《厦门晚报》、“厦门小鱼网”等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展会的宣传和推广,乙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展会的宣传推广手段及频率方面,做适当的增减。乙方需报备相关调整,并得到甲方的认可和支持。(12)具体落实全面负责展会的招展、布展及展会展出期间等全过程的安全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人员配备不低于:a.布展期间安保人员:5人/天(含会展中心安保)、工作人员:10人/天;b.展会期间:安保人员:29人/天(含会展中心安保),工作人员:20人/天;c.撤展期间安保人员:29人(含会展中心安保)、工作人员:20人。(13)根据展会需要,做好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休闲垂钓协会、中国渔业协会和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等单位领导的对接等工作。(14)完成展览会其他工作。注:第(8)展位布置和第(12)人员配备两项将安排验收专员现场验收,验收费由乙方承担,如未达到要求将扣除3000元/款,两项均未达标将扣除6000元/款整。5.2.2 甲方职责(1)经投标,甲方确认委托乙方为2018中国(厦门)国际休闲渔业博览会的承办执行单位。(2)授权乙方使用展会“承办单位"名义开展工作, 并在展会网站和官方文件中体现乙方。(3)按照标书中的预算在规定时间内支付乙方相关承办费用。(4)为乙方及时提供与展会配套相关的有关资料和日程安排信息。(5)在展位销售、专业观众组织等方面尽力提供必要的帮助。(6)为展会提供必要的器材,如展示用的鱼缸等。(7)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便利及相关辅助,以便乙方通过相关会展主管部门,申请符合相关规定的政策扶持。(8)以办好展会为终极目标,尽力提供但不仅限于以上支持。(9)负责邀请厦门市有关技术专家及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该项目现场评审、验收。验收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10)负责实施展会全程监督与落实。5.3展位租金及门票(1)乙方应优惠收取厦门市渔业协会会员单位展位租金,收取方案经甲方同意后执行。(2)乙方若需要出售展会门票的,展会门票价格应≤10元/张。5.4展会赛事及其他展示:(1) 金鱼名品展示:展示单位及个人5个;(2) 水草造景比赛:参赛单位及个人10个,国家级裁判2-4人;第一名奖金≥3000元;(3) 锦鲤大赛:参赛单位及个人10个,国家级(含台湾籍一人)裁判2-4人;第一名奖金≥3000元; 5.5设置相关功能区域:(1) 买家及参观者休息区。(2) 快餐供应及饮料零食供应服务区。5.6展馆布展基本要求(1)特装布置主要展区。包括观赏水族展区、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展区、休闲渔业游钓艇展区、户外水上运动展区、水草造景展区等。(2)特装布置主展馆厦门展示馆和台湾展示馆,凸显展会海峡两岸元素。(3)设置并特装布置集中交流展区,设置LED显示屏演示,给参展商、供货商、采购商、学者、专家和参观者提供经验交流、合作洽谈的平台。5.7其它要求(1)相对独立设置海洋渔业摄影展专区。(2)展会期间,在确保原有展位数500个的基础上,一带一路国家等国际参展数保持10%的增量;参展商在原有80家的基础上保持10%的增量;观众参观人数在2017年3万人的基础上保持10%的增量。(3)展会根据农业部有关休闲渔业要求作相应调整,做出成效保持农业部休闲渔业展会品牌。(4)乙方应提供详细具体的策划和执行方案。(5)乙方所开展的任何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禁止虚假、违法、违规、相关管理部门禁止、限制的内容。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责任。(6)需要相关部门审批配合的工作及事务均由乙方自行解决。(7)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利用本项目所拥有的设施、场所、任何资源,包括影响力开展其他经营性活动,谋取利益。对于乙方的违约、违规、违法行为,乙方自行承担全部损失和责任,影响特别恶劣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8)乙方应提供项目实施的工作计划和现场施工组织方案,内容应包括布展施工组织方案(含质量保证措施、进度计划、文明施工、保证安全措施等)、拟投入该项目的领导班子及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机械配备。(9)乙方提供的电气产品应通过国家有关权威部门(机构)鉴定。乙方自行对质量和安全负责。(10)乙方在承办过程中的人员管理、用工条件及人员工资构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厦门市劳动管理规定(修订)》、《厦门市企业工资支付条例》、《厦门经济特区企业最低工资规定(修正)》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验收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2)采购人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要求对布展展会验收。(3)验收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4)验收时中标人代表必须在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出具《验收报告》,中标人凭采购人出具的验收合格书办理结算等相关事宜。。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40 | 合同签定后按工作进度支付40% | |
2 | 60 | 展会验收合格后支付60%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0、违约责任
(1)双方本着合作共赢的精神,共同举办好此次展会。(2)若因一方原因无法履行合同的,当事方须在第一时间通知合同对方,并全力补救可能造成的损失。(3)若因甲方原因无法履行合同,且损失已经造成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部分。(4)若因乙方原因无法完成展会举办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必须全额退还甲方已付款项,并按已付款项50%赔偿甲方损失。(5)对于损失赔偿金额,根据实际损失情况进行评定;若评定损失有争议的,由第三方机构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评定。。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签订地点:厦门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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