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河灾后堤坝加固建设一标段招标公告

精河河灾后堤坝加固建设一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精河河灾后堤坝加固建设项目已由精发改行政【2018】141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本工程的发包人为精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精河河灾后堤坝加固建设项目一标段

2.2本工程的建设内容:灾后堤坝加固7公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施工投标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投标企业应在新疆水利厅进行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从业单位信息登记》、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具有在过去三年内承担过至少两项类似本工程性质和复杂程度的施工项目业绩的企业均可参加。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预审,若报名不足15家,则自动变成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5、投标单位报名

5.1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8月8日10:00时至 2018年8月13日10:00时,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外省企业须提供进疆备案册在博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乐市锦绣路6号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报名。

5.2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所列证件的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一式三份。

5.3招标文件取得时间和方式:报名成功后于2018年8月14日至2018年8月18日在新疆新建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3日上午11:00,地点为博乐市锦绣路6号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

6.2投标文件递交采用现场送交方式进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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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招标人名称:精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陈胜   联系电话:159*****222

  • 代理机构:新疆新建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向玲 联系电话:****-*******

    特别提示

    报名确认:投标企业如报名成功却不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投标的届时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2018年8月7日







  • 标签: 加固 堤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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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新建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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