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汉滨区建民办事处红星小学校园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关于汉滨区建民办事处红星小学校园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汉滨区建民办事处红星小学校园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原于2018年7月25日进行竞争性磋商,由于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现重新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从事本项目货物或设备的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汉滨区建民办事处红星小学校园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BFZB2018-07-02

三、采购单位名称:汉滨区建民办事处红星小学

单位地址: 安康市汉滨区建民办

联 系 人: 张老师 联系电话:138*****887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北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康定路西部云谷E3座201室

联 系 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151*****049 ***-********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校园广播、教学一体机、校园监控和云台系统

项目用途:校园智能化建设

项目性质:2015年县城以上城区中小学建设补助资金

采购预算:35.55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只需提供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磋商截止前三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网页截图(截止时点为磋商文件发售期至磋商截止时间前);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复印件。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8月10日至2018年8月16日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政务服务中心(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国贸大厦二楼);

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8月21日下午14:30时;

磋商时间:2018年8月21日14:30时;

磋商地点:安康市汉滨区政务服务中心(汉滨区大桥路国贸大厦二楼)多媒体室。

十一、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方式:151*****04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北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昆明路支行

帐 号:2614 2601 0400 1339 7

陕西北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智能化设备 校园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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