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道路石油沥青招标公告
交通道路石油沥青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济宁市公路管理局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华安泰恒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说明:本项目济宁市公路管理局70号重交通道路石油沥青采购,约8000吨。主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沥青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或是拥有国外沥青生产厂家代理资质的中国代理商;
2、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含),经销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含);
3、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4、如是沥青生产企业须出具生产许可证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如是经销商须具有沥青生产企业出具的销售代理证明;
6、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6.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6.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7、沥青仓储地点为本工程项目沿线周边50公里且具有1.5万吨中转存储及乳化沥青加工生产能力的仓储场所;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采购文件工本费:500元/份(采购文件售出不退)。
六、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即日起截止到2009年12月23日上午09:00。每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济宁市仙营路16号外经贸委东楼311室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七、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公开报价时间:2009年12月24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地点:济宁市黄淮宾馆嘉宾楼二楼会议室(马驿桥街)
八、未尽事宜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李玲
电 话: ****-******* *******
传 真:****-*******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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