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教育局盈江县学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盈江县教育局盈江县学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盈江县学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盈江县教育局
行政区域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公告时间2018年08月09日20:0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8月10日08:30至2018年08月16日17:30
招标文件售价¥10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开标时间2018年08月30日09:00
开标地点盈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开标室
预算金额¥10890.49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慈进
项目联系电话159*****340
采购单位盈江县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盈江县平原镇永盛路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0*****751
代理机构名称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昆明市万宏路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871)********


盈江县学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YJCG(公)2018-226/项目编号:YDCTH********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盈江县学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已经获得盈江县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盈江县教育局委托,对该项目(交易编号:YJCG(公)2018-226/项目编号:YDCTH********)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具有生产、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需求

2.1采购内容一览表:


种类

采购要求

供货时间、种类、数量

备注

肉类

屠宰前的活畜(猪、牛、羊等)、禽(鸡、鸭、鹅等)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检验合格,定点屠宰后检疫、检验合格;必须是当地养殖,当日宰杀、加工后的新鲜肉;根据学校的要求,免费对肉类清洗干净、滤水后切配成块、片、段、沫等,真正做到一步到锅。

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采购需求》

禽蛋

保证新鲜且外壳完好。

蔬菜

当地种植为主,经采摘的优质、新鲜蔬菜。

调料、干杂

均不得超出三个品牌,配送日期不超过保质期的1/2。

2.2预算金额:¥10890.495万元(每年3630.165万元)。

2.3供货期:3年(2018年9月至2021年7月),按实际教学日计,合同一年一签。

2.4资金来源:学生伙食费及部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

2.5供货地点:盈江县教育局指定学校。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资格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经营范围内包含本次采购内容。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7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提供2018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若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1.4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信用查询: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报告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3其他要求:

3.3.1供应商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3.3.2供货中发生的食品安全等问题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3.3.3所投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和法规,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

3.3.4供应商需提供当地县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无食品安全事故的证明(成立未满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当地县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出具的无食品安全事故的证明)。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10日至2018年8月16日(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zx.dh.gov.cn点击进入新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ZCZBJ),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时间为2018年8月30日上午08时30分至9时00分。

5.2递交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0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盈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开标室。

5.3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电子光盘,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1">6.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为确保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汇入盈江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并保证开标时必须到账: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电汇、转账

户名:盈江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账号:****************

开户行:云南盈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号:********0016

电话:****-*******

********2">7.相关费用:

中标服务费:按国家计价委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货物类收费标准下浮40%计算后(¥257100.00元)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zx.dh.gov.cn)”上发布。

9.公告期限

9.1发布时间:2018年8月9日

9.2本公告期限:2018年8月10日至2018年8月16日。

********5">10.联系方式

采购人:盈江县教育局

地址: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盈江县平原镇永盛路7号

联系人:禹英 罗洪喜

电话:180*****751 183*****308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昆明市万宏路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层

联系人:蔡慈进、王祥远、段广超

电话:(0871)********

开户名称: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昆明市汇通支行

账号:****************141

财务电话:(0871)********


附件《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要求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盈江县学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2.采购预算:10890.495万元(每年3630.165万元)

3.采购内容:除纯牛奶、食用大米和菜籽油以外,学生食堂所需的肉类、蔬菜、干杂及调料等食材。

4.实施范围:按照稳中求进的原则,在具备条件的学校实行学生食堂食材统一招标采购。

5.供货期:3年(2018年9月至2021年7月),按实际教学日计,合同一年一签。

6.资金来源:学生伙食费及部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

二、质量标准及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要求执行,质量符合有效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或行业标准,不得提供转基因食品原料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对每一批次食品原料进行质量检测,并提供出厂检验合格的报告,每个季度按采购方要求提供几种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具体要求如下:

1.肉类:屠宰前的活畜(猪、牛、羊等)、禽(鸡、鸭、鹅等)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检验合格,定点屠宰后检疫、检验合格;必须是当地养殖,当日宰杀、加工后的新鲜肉;根据学校的要求,免费对肉类清洗干净、滤水后切配成块、片、段、沫等,真正做到一步到锅。

2.禽蛋:保证新鲜且外壳完好。

3.蔬菜:当地种植为主,经采摘的优质、新鲜蔬菜。

4.调料、干杂:均不得超出三个品牌,配送日期不超过保质期的1/2。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所有食材的价格(含利润)、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费、检验、培训、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

2.投标报价为下浮率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至少下浮5%(含5%),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四、结算方式

1.食材单价的确定。调料、干杂以学期为单位确定单价,除此以外供货方按月于10日以前向采购方提供次月的食材报价单,采购方根据食材参考价格,即县统计局市场调研价格(40%)和市场询价(60%),结合投标报价的下浮率确定次月食材的单价。市场询价采用委托第三方机构于每月15日以前到采购就近区域市场以询价、议价的方式核定食材的市场平均零售价,询价费用由供货方承担。市场询价要求坚持“货比三家、质优价廉”的原则进行,询价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询价地点不得少于三个,全面掌握市场的行情,对询价结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供货方和采购方分别随机选派1-2个代表对询价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询价结果若无异议,则三方同时进行签字确认。

2.结算过程。以学校实际购买的种类和数量据实结算。学校凭供货方按月提供的食材配送单与学校的收货单核对无误后,供货方根据资金的种类按月以学校为单位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学校采用打入供货方银行账户的方式给予付款,要求于每月20日结账,25日前对账,次月10日前付款,若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则待资金到位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付清。计算公式:单价=参考价格×(1-|投标报价的下浮率|);金额=单价×数量。

五、配送与验收

1.供货方负责采用全程冷链统一配送食材,配送过程产生的费用(含包装、保险、运输及装卸等)全部由供货方承担;包装符合国家标准,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要做到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必须以配送学校为单位,将食材分类装入塑料框。

2.配送时间、种类、数量以采购方通知为准。学校每周一向供货方提交下周的配送时间及用量计划,教学日期间每所学校每天至少配送一次(供正餐的学校要求上午9点以前送达)。学校若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配送时间的,应提前24小时告知供货方,供货方负责按照学校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的将食材送达指定位置。

3.供货方必须具备检验食材并出具检验报告的条件,配送食材的同时要向学校提供每一批次食材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复印件(含肉类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配送人员持健康证,运输车辆要冷藏、消毒、保洁。首次送货必须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复印件存档备查(所提供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供货方的公章),配送人员必须是固定专人长期送货,不得指派来路不明的临时人员送货。

4.学校指定专人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对配送的食材进行验收,要求做到“三看”,即一看质量合格证(检疫检验证);二看出厂日期和保质期;三看质量和数量是否与约定相符。验收合格后方可在食材配送单(三联单)签名, 同时加盖“学生营养食品验收章”,交供货方、学校食堂、学校财务作为食材结算依据,否则学校有权拒签配送单,同时报盈江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建立食材统一配送评价机制。供货方必须使用的食材配送管理系统,支持微信、手机、平板及PC电脑下单,系统包括的功能模块有:微信下单、采购汇总、进销存管理、分拣任务、配送规划、售后客服、财务管理、数据分析、员工账号管理等。学校每年对供货方配送质量好评率不低于80%,否则被列入学生食堂食材统一招标采购的黑名单。

六、售后服务

1.自觉主动接受、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包括采购方定期不定期组织的常规检查和质量专项抽检,抽检样品及费用由供货方承担,无条件接受采购方及其上级部门的准入、退出评议结果。

2.按留样监测数量要求,负责对配送的每一批次食材进行留样并做好留样记录。

3.指导学校建立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储藏室,配备必要的能正常使用的食品原料储藏、保鲜、通风、防潮、防鼠、防虫、防蝇、防霉变等设施。每年对学生食堂从业人员至少进行一次合理配餐及食品安全培训,在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营养与健康知识宣传教育。

4.无条件按采购方当月食材采购的定价收购学校勤工俭学的食材。

5.建立食材的流向及召回制度。食品进销货凭证要如实记录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有关食品合格证明、型号、单位、规格、数量、价格、金额等信息,且应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要为每一批次食材建立食品流向跟踪档案,一旦某一批次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负责将该批产品无偿召回,并及时将合格的产品调换到学校,同时履行违约责任。

6.制定周密、详细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必须按照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积极配合采购方及相关部门进行处置,因供货方引起的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处置过程产生的费用由供货方承担,同时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7.建立学生食堂食材统一配送工作机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协调产品的配送,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及解决存在的问题。

七、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8年5月—9月,组织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外出考察学习学生食堂食材统一招标采购经验,开展学生食堂食材统一招标采购宣传,制定《盈江县学生食堂食材统一招标采购实施方案》,按规定组织公开招投标,对学校食堂管理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学校试行食材统一配送,签订项目采购合同等各项准备工作。

(二)组织实施。2018年9月,中标方开始按合同约定向学校配送食材;县教育局会同县市管局、卫计局等部门定期开展服务、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各学校按照实施方案做好学生食堂食材的接收、储藏、加工、留样、供应和分析汇报等各项工作。

(三)分析评估。2018-2021年,每年7月份,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学生食堂食材统一招标采购评估会,根据各部门提出学生食堂食材统一招标采购工作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实施方案及合同内容,建立学生食堂食材统一招标采购工作长效机制。

八、保障措施

(一)制定完善配套政策。各乡镇及有关单位要根据实施方案,结合工作职责,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食堂实施办法、管理细则和操作流程,完善生活指导教师配备、健康教育、食品卫生安全监管、特困生救助等配套政策,规范操作行为,提高管理水平,确保方案顺利实施。

(二)加强学生食堂建设和管理。县教育局要通过争取“全面改薄”等教育项目和县级配套支持,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快寄宿制学校建设,完善学生住宿、就餐、入厕、洗浴等后期设施,加强寄宿制学校管理;县政府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形式每年增加100名临工用于学校食堂、保安、宿舍管理等后勤服务,直到配齐为止,为方案的实施提供人力物力基础保障。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学生食堂的卫生质量、食品安全、资金使用、食材配送加工供应等情况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对向学校配送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引发中毒事件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的供货方,要依法严肃查处;对进校食品质量把关不严、保管不善、加工不规范等,造成群体性卫生事件,产生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校长和具体管理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各相关部门及学校要高度重视方案实施的宣传工作,广泛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大力宣传方案实施的重大意义,使方案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各学校要依托方案实施,加强食品安全健康宣传教育,促使学生养成安全、卫生、健康的生活习惯。

九、接受监督

  为确保学生食堂食材统一招标采购工作阳光透明、规范操作,盈江县学生食堂食材统一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特设两条监督举报专线:

(一)盈江县纪委县监察委

举报电话:0692—*******

(二)盈江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举报电话:069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材 学生食堂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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