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局壁灯、电缆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萍乡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局壁灯、电缆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萍乡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局壁灯、电缆采购[开购2018B********4]已经上级批复,建中工程有限公司受萍乡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经萍乡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对其所需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1.项目编号:开购 2018B********42.项目名称:萍乡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局壁灯、电缆采购
3.采购清单:序号 | 项目编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人民币) | 技术要求 |
01 | 开购2018B********4 | 萍乡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局壁灯、电缆采购 | 1 | 批 | 61.68万元 | 详见招标文件 |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②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其他能准确反映商业信誉及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四选一);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开标时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开标时提供近三个月任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开标时提供投标人自行出具的承诺函原件)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⑦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将“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事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截图打印加盖公章须体现截图时间(投标截止日期前一个月有效);
⑧投标人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投标人若为代理商,还应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产品参数确认函原件。
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⑩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了CA证书的供应商。
5.报名事项:有意向的投标人于2018年8月10日至2018年8月17日可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否则投标无效。
6.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8月31日9时30分;
7.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萍乡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 CA 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
采购单位:萍乡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采购单位咨询:黄宜丽 联系电话:132*****222
采购单位地址:萍乡市公园路登丰巷29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建中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先生电话:139*****728150*****529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文昌路虎形公园安置小区
2018年 8 月10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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