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溪大道绿化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画溪大道绿化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画溪大道绿化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画溪大道绿化提升改造工程已经湖计基建[2004]8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兴县城市建设发展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长兴县城市建设发展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画溪大道绿化提升改造工程,绿化总面积约93000平方米,工程估算造价约1500万元,包括中央、机非隔离带绿化、立交桥垂直绿化和道路两侧绿带。
本工程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为318国道至铁路南侧引桥挡墙处;
二标段为铁路南侧引桥挡墙处至五峰路交叉口。
3、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贰级或以上资质条件的独立法人;
(2)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取得相应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且不得有在建工程。
(3)长兴县外企业须办好《进长备案登记表》、驻长兴分公司。
(4)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正在公示期间的不良行为。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凡符合以上条件且有意向者,请持单位介绍信和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参加报名和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
(1)经办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和学历证书。
说明:同一单位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的资格预审申请。若两个标段均入围投标,只能中一个标段。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报名和资格预审文件集中发售时间:2009年12月16日至2009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地点:长兴县招投标中心(长海路361号)。
7、资格预审申请材料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材料递交的截止时间2009年12月23 日 09:30时,地点为长兴县招投标中心(长海路361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材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长兴县城市建设发展总公司 地 址:长兴县雉城镇金陵路
联 系 人: 李 工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杭州市黄龙体育中心西内环道8号1-3
联 系 人:张工、郑工 电 话: ****-********、********
传 真: ****-********
长兴县城市建设发展总公司
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长兴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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