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张店区中小学计算机招标公告
淄博市张店区中小学计算机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
采购单位:淄博市张店区第六中学、淄博市张店区第八中学、淄博市张店区傅家镇中心小学、淄博市张店区南定小学、淄博市张店区华润实验小学、淄博市张店区火炬小学、淄博市张店区山泉小学、淄博市张店区第十一中学、淄博市张店区中埠镇小学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众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淄博市张店区中小学计算机采购项目
编制时间:2018年7月24日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实施的背景及基本情况:
本次采购分为9个包。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对所投包全部内容做出报价响应,否则作废标处理。
2、预算安排:总预算金额为247.68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淄博市张店区中小学计算机采购项目
2、供应商资格要求:
(1)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应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4)本项目采购清单中便携式笔记本电脑、台式计算机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所报产品须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采购货物清单及要求:详见附件1
4、其他要求:
(1)以上产品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的需提供3C认证证书。以上产品的性能指标、参数要求、质量标准等均应满足国家相应标准。若所供产品经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认定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该供应商负全责。
(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标产品为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的,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提供属于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
(3)投标报价表中配置不得完全复制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供应商应逐一列在规格性能偏离表中。
(4)带★项为必须要求,未能实质性响应作无效投标处理。
(5)所有产品的生产、制造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若所供产品经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认定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中标供应商负全责。
(6)所有产品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7)供应商应免费提供满足产品安装、现场调试等所需要的各种配件。
(8)供货(工期)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具体时间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9)本项目中笔记本电脑、台式计算机必须提供至少三年原厂质保(包三须按照参数中质保要求);其他产品必须提供至少一年原厂质保。供应商可承诺更优惠的质保期。在质保期内,做到7×24小时上门服务,以保证用户的正常工作。质保期满后,若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只收取成本费用。
(10)技术参数中要求中标供应商中标后提供授权、质保函等,中标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并满足采购人要求,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中标并根据得分排名依次确定中标供应商,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11)投标单位负责对设备的安装和调试,清单中所列设备为本采购项目的主要设备,相关辅材未在本清单中体现,请各供应商自行考虑。供应商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必须的辅材,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视为供应商已包含在其投标报价中。
(12)供应商应承诺全面负责各产品的维护工作,提供上门维修及终身维护服务,在接到采购人维修咨询电话后二小时内响应并解决;质保期内对于出现硬件故障,能够免费提供备件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安装到位。
(13)为保证产品正常工作,供应商应负责培训采购人操作人员,达到能完全熟悉并掌握维护技能,及时排除一般的产品故障。要求列出培训计划。
(1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5、政策功能:
(一)优采强采节能环保产品
(1)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中强制的采购节能产品的,在资格条件中明确,则不需要进行加分。属于节能产品目录中不需要强制采用节能产品的,则需要进行加分。
(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产品为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提供属于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未提供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及属于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若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
(3)在价格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价格评标总分值×5%×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
(4)在质量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质量评标总分值×5%×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
本项计分以供应商单独提供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投标清单”及最新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为准,否则不给予价格、质量评审加分。
(二)小微企业
(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6%的扣除;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4%,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开标时,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和《小微企业声明函》原件(代理商投标的,还须提供代理商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和《小微企业声明函》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三)监狱企业
(1)给予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6%的扣除;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4%,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开标时,供应商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四)残疾人企业
(1)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6%的扣除;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4%,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供应商如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条件,须在开标现场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注: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或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进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论证意见: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分包项目名称 | 论证意见 |
贾永新 | 山东理工大学 | 淄博市张店区中小学计算机采购项目(八中) | 八中的设备中,均指定的品牌、型号,全部删除。 |
淄博市张店区中小学计算机采购项目(傅家小学) | 1、台式电脑:删除电源、机箱两个参数的要求。 | ||
淄博市张店区中小学计算机采购项目(华润实验小学) | 所有设备,指定了品牌、型号,全部删除。 | ||
淄博市张店区中小学计算机采购项目(火炬小学) | 火炬小学所有设备均指定了品牌、型号,全部删除。 | ||
淄博市张店区中小学计算机采购项目(六中) | 1、主板:删除“原厂同品牌主板”。 | ||
淄博市张店区中小学计算机采购项目(南定小学) | 1、删除所有要求厂家盖章等要求;删除功能截图要求;提到的资质加分、证书加分、会员加分、检测报告加分等项目有倾向性,建议删除。 | ||
淄博市张店区中小学计算机采购项目(山泉小学) | 所有设备删除品牌、型号。 | ||
淄博市张店区中小学计算机采购项目(十一中) | 1、产品名称:删除“联想”。 | ||
淄博市张店区中小学计算机采购项目(中埠小学) | 所有设备均指定了品牌、型号,全部删除。 | ||
李良明 | 淄博职业学院 | 淄博市张店区中小学计算机采购项目(八中) | 通过对参数文件的分析,有以下建议: |
淄博市张店区中小学计算机采购项目(傅家小学) | 通过对参数文件的分析,有以下建议: | ||
淄博市张店区中小学计算机采购项目(华润实验小学) | 通过对参数文件的分析,有以下建议: | ||
淄博市张店区中小学计算机采购项目(火炬小学) | 通过对参数文件的分析,有以下建议: | ||
淄博市张店区中小学计算机采购项目(六中) | 通过对参数文件的分析,有以下建议: | ||
淄博市张店区中小学计算机采购项目(南定小学) | 通过对参数文件的分析,有以下建议: | ||
淄博市张店区中小学计算机采购项目(山泉小学) | 通过对参数文件的分析,有以下建议: | ||
淄博市张店区中小学计算机采购项目(张店十一中) | 通过对参数文件的分析,有以下建议: | ||
淄博市张店区中小学计算机采购项目(中埠小学) | 通过对参数文件的分析,有以下建议: |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7月25日至2018年7月27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年7月27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1)采购人:淄博市张店区第六中学
地 址:淄博市张店区傅家镇傅家村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方式:135*****829
(2)采购人:淄博市张店区第八中学
地 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华光路298
联系人:武主任
联系方式:158*****987
(3)采购人:淄博市张店区傅家镇中心小学
地 址: 淄博市张店区世纪路南段盛世康城西
联系人:韩主席
联系方式: 186*****487
(4)采购人:淄博市张店区南定小学
地 址:淄博市张店区南定镇崔军村
联系人:盛校长
联系方式:135*****068
(5)采购人:淄博市张店区华润实验小学
地 址:淄博市张店区东一路
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方式:137*****500
(6)采购人:淄博市张店区火炬小学
地 址:淄博市张店区南定镇南罗路19号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方式:156*****085
(7)采购人:淄博市张店区山泉小学
地 址:淄博市张店区傅家镇山泉路138号
联系人:傅校长
联系方式:134*****343
(8)采购人:淄博市张店区第十一中学
地 址:淄博市张店区铁山路东150米
联系人:边秀青
联系方式:133*****877
(9)采购人:淄博市张店区中埠小学
地 址:淄博市张店区黄河路附近
联系人:庞老师
联系方式:138*****344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众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万女士 段女士
电话(传真):****-******* 185*****946 185*****749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北京路与华光路西南创业大厦9楼
发布人:山东众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8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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