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办公场地租赁招标公告
山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办公场地租赁招标公告
山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办公场地租赁单一来源公示
山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就办公场地租赁项目申请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预算金额*******.12元,拟成交供应商为山西丽华大酒店(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1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租赁山西丽华大酒店共23个房间1400.92平米为办公场所,租金3.77元/平米/天,年租金合计为*******.12元,租赁将于2018年9月11日到期。为保证工作的延续性和项目的不可替代性,且紧急情况,申请继续从山西丽华大酒店续租。
现将以上情况进行公示,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8年8月10日起,至2018年8月16日止。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实行向采购单位或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反馈,逾期不再受理。
采购单位:山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西街1号丽华大厦B座11层
项目负责人:佘秀娟
联系方式:****-*******
邮编:030021
政府采购管理处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45号
电话:****-*******
邮编:030001
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表
采购项目名称 | 金融办办公场地租赁 | |||
项目清单 | 金融办办公场地租赁 | |||
论证专家基本情况 | 姓名 | 职称 | 工作单位 | 备注 |
郝丽华 | 高工 | 太原市公房租赁管理中心 | ||
王红娟 | 高工 | 中国联通太原分公司 | ||
严建明 | 律师 | 山西贾一律师事务所 | ||
申请单一来源理由 | 山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办公场所租赁于2018年9月11日到期,为保证工作延续性和不可替代性,且情况紧急,申请继续从山西丽华大酒店续租三年。 | |||
专家论证意见 | 郝丽华: 考虑到该单位在原租赁场所已投入的装修、机房设施、办公家具费用,以及工作的连续性,建议续租三年。 王红娟: 目前该单位办公场所配套完善,设施功能齐全,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不宜经常变动,增加成本,符合《政府采购法》单一来源采购的条件,建议继续租赁现有办公地点。 严建明: 申请单位拟采购商品为办公场地租赁项目,考虑到该项目应保证原有项目一致性要求,并充分考虑到已形成的成熟配套服务特点,申请单位所申请事项符合《政府采购法》31条的相关规定要求,同意申请事项。 |
山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8年0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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