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县骥村镇等三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新田县骥村镇等三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新田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的新田县骥村镇等三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已由新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新发改函【2018】18号批准建设,并以新发改准许字【2018】244号核准招标,项目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土地开发专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龙洋立业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要求

2.1项目名称:新田县骥村镇等三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

2.2项目编号: HNLY-2018-09

2.3建设规模:第一标段:骥村镇九丘田村和大坪塘镇草坪村所有设计的工程274.62万元(其中施工费266.62万元,不可预见费8万元);第二标段:骥村镇冷水井村、六合圩村和石羊镇三水村所有设计的工程317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307.76元,不可预见费9.24万元)。建设内容包括土地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路桥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等,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2.4工程总投资:591.62 万元(具体以县财政评审为准)

2.5计划工期:每标段120天(日历天)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和《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及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

2.7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均实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不分标段报名,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土地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路桥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建设地点

合理定价(万元)

新田县骥村镇等三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

第一标段

骥村镇九丘田村和大坪塘镇草坪村

274.62

新田县骥村镇等三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

第二标段

骥村镇冷水井村、六合圩村

和石羊镇三水村

317.00

备注:合理定价最终以财政评审文件为准。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仅省外企业提供);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参与投标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施工员、安全员须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拟任安全员应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且无在建工程;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交,则提供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材料(如不能提交,则提供其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

3.4拟任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最近连续三个月(即2018年5月至2018年7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养老保险金查询网址、户名和密码(事业单位需提供证明文件);

3.5据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湘土整发[2016]12号”文件的规定对中标单位项目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进行押证管理,中标后上交进行押证管理直至项目工程验收合格。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近三年内(以开标时间为准)无行贿犯罪行为,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地或招标人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万元整50000.00元。(注:本项目两个标段只需提交一次投标保证金)

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保证金请注明项目名称“新田县骥村镇等三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5.2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付款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6、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8月8日~2018年8月14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下述资料原件到湖南省龙洋立业建设有限公司新田办事处(地址:新田县龙泉镇里厦村8组(村活动中心旁))购买招标文件:①公告发出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个人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原件;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④资质证书副本;⑤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⑥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和施工员、安全员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的C类安全考核合格证;⑦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关键岗位人员最近连续三个月(即2018年5月至2018年7月)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递交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其中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需留原件。报名现场审查所有证件资料原件,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在报名时交纳,售后不退。

7、投标开标要求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9月5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即开标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及标注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不予受理。

7.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原件亲自参加投标。

8、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8.1、资格审查方式: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8.2、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①当投标人数量少于或等于12家时,全部投标人为入围投标人②当投标人数量超过12家时,通过随机抽取方式抽取12家入围,具体方法如下:由投标人代表按照递交投标文件先后顺序进行抽取,投标人抽取的号码为该投标人的代码。招标人将投标人所对应的号码球放入抽取机,由招标人代表启动抽取机开机按钮,随机抽取的前面12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为本项目入围投标单位。进入下一程序,其余为未入围投标人;

8.3、评标办法: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10、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

11、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须严格按照《新田县工程建设施工作业关键岗位人员联网考勤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函【2016】44号详见(附件十二)执行。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田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联系人:杜先生

电 话:138*****280

地 址:新田县龙泉镇滨河西路59号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龙洋立业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 黄先生杨女士

电话及邮箱:181*****102 181*****339 ********6@qq.com

地 址: 长沙市天心区木莲西路169号第一幢1315房

监督部门:新田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何先生

电 话:183*****99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土地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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