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万吨水净水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30万吨水净水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临沂城30万吨水净水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临沂城30万吨厂净水厂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该工程进行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单位。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本次招标工程的主要内容包括:综合楼,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2800平方米;生产辅助楼,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1730平方米;综合加药间,框架结构,建筑面积775平方米;钢筋混凝土结构地下式回收池1座(1200立方米);浆砌块石结构地下式污泥截留池2座(1860平方米);高配间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146平方米;锅炉房,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317平方米;门卫房,砖混结构建筑面积约48.5平方米以及零星工程。(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工程建设地点为:临沂市半程镇。
3、工期:日历天数105天。
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 标准。
5、资金来源:自筹。
二、工程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四、凡具有相应投标资质的单位,于2009年12月 18日17:00时前须携带以下证件到临沂天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办理资格预审事宜,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须向临沂天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交纳投标保证金8万元,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1、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4、建设工程计价资格手册(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5、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6、拟承建本工程企业近年来承揽同类型工程承发包合同(10万吨/日水厂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留存)。
7、拟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件、劳务合同、身份证、近期养老保险交费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
8、外地企业进临须出具企业所在地市级以上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承揽工程无违法违规行为书面证明(原件)。
9、工程所在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民工工资储备金缴纳证明(原件)。
10、企业所在地或长期从事工程施工活动所在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
11、外地企业出具进临备案证明(原件)。
以上资料查验原件,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临沂城30万吨水净水厂工程施工招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及招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本次招标需提供3份资格预审申请书。
五、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到临沂天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文件费150元,凡已售出的招标文件资料,由投标单位自行保管,其付出费用不予退回。本工程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六、招标日程安排:
1、报名、资格预审时间2009年12月18日17:00时前。
单 位:临沂天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沂市新华一路65号
联 系 人:陈英、高永生
联系电话:(0539)*******
传 真:(0539)*******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招标文件答疑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建 设 单 位:临沂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临沂天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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