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烟草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天平、吸烟机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烟草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天平、吸烟机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上海烟草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天平、吸烟机等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单位 | 上海烟草集团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018年08月10日09:4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08月10日09:30至2018年08月16日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宛平南路98号银座1709室 | ||
开标时间 | 2018年09月05日13:30 | ||
开标地点 | 上海市长阳路717号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538.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萌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8*****593 | ||
采购单位 | 上海烟草集团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上海市长阳路71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陆弘********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宛平南路98号银座1709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萌、刘宁;138*****593/176*****060 |
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烟草集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烟草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天平、吸烟机等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烟草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天平、吸烟机等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萌
项目联系电话:138*****59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烟草集团
地址:上海市长阳路717号
联系方式:陆弘********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萌、刘宁;138*****593/176*****060
代理机构地址: 宛平南路98号银座1709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天平、吸烟机等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其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天平、吸烟机等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天平、吸烟机等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
本次采购的检测设备,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第二章相应规定为准。
包件一:农残检测仪器
包件二:吸烟机
包件三:泄漏电流测试仪
包件四:电子天平、电子台秤
项目限价:
包件一:1.5万元人民币
包件二:510万元人民币
包件三:15万元人民币
包件四:12万元人民币
二、合格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本单位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文件起售日);
4.资格要求里提到的相关证明文件;
5.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本,售后不退。
注: 企业经营情况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生变更的,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告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如未及时告知造成不良后果的,相关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注:以上资料一律采用A4规格纸张,所有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方留存。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
未从招标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不得参加投标。
四、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10日——2018年8月16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除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以外)到宛平南路98号银座1709室报名。验证的同时提交以上资料。
五、招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9月5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之前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上海市长阳路717号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宛平南路98号银座1709室地址:上海市长阳路717号
联系人:李萌、刘宁 联系人:陆弘
电话:138*****593/176*****060电话:********
传真:********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投标人可以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出具制造商的唯一授权函;3)投标人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三年内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4)投标单位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8)投标人与招标人、潜在投标人等本项目相关单位不存在利益关系(a、各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披露的单位负责人不相同,企业间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主要人员及股东成员不相同;b、各投标单位间的投标文件编制人、投标事宜办理人、项目管理成员不相同);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38.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10日 09:30至2018年08月1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宛平南路98号银座1709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8月10日——2018 年8月16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除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以外)到宛平南路98号银座1709室报名。验证的同时提交以上资料。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本单位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文件起售日); 4.资格要求里提到的相关证明文件; 5.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本,售后不退。 注: 企业经营情况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生变更的,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告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如未及时告知造成不良后果的,相关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注:以上资料一律采用A4规格纸张,所有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方留存。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 未从招标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不得参加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05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9月05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市长阳路717号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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