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超市对外服务承包经营招标公告
校园超市对外服务承包经营招标公告
宿迁市钟吾国际学校学校超市对外服务承包经营权进行公开竞价交易。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情况
编号 | 拟租标的 | 面积 (平方米) | 年租金底价 (万元) |
1 | 校园超市 | 50 | 30 |
备注:(本公告反映的有关情况仅供参考,招租项目经营场地情况,以实地展示的现状为准,如因情况不清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有意向承租人必须到现场进行勘查。 |
二、租赁期限:1年(具体起止日期在《宿迁市钟吾国际学校学校超市对外服务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中约定)。
三、对意向承租方的资质要求
1、可以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有从事该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有相关综合商品类经营资质或零售日用品、食品或超市等的企业或个体;从业经营二年以上。)。
2、应具备完全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四、对意向承租方的基本要求
1、校园超市的承租经营范围应为学习用品、生活日用品、纯净水。禁止饮料、奶品制作、及油炸类小吃等食品,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2、正常在校学生 3500人左右(住宿生约1400人)
3、校内超市营业时间(含周末、节假日)为:上午6:00—7:00,中午11:00—14:00,下午17:00—18:30,晚上20:40—21:30。
4、承包期间必须守法经营,服从城管、公安、卫生、文化等行政部门的管理,工商、税务、卫生许可等有关证照齐全,承包人自行承担安全问题(包括消防)及经营所需的各项费用(包括水、电费)。
5、承包人在承包期间要服从学校管理:①销售的所有商品应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并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及标有“QS”标志;②所售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商品价格应不高于市内大型超市(如大润发、普马特、苏果、千百美便利店等超市)的价格;③不得销售经营范围以外的商品;④不得在指定的经营场所以外从事经营活动⑤不得打骂、侮辱学生,不做有损师生人格之事;⑥及时清理经营产生的垃圾;⑦违反上述要求及合同的,每项处罚金500元至5000元,严重的则取消承包资格。
5、爱护学校提供的用房及其设施,如须进行装修、装璜,需经学校同意,承包人承担所需费用,并不得影响房屋整体结构。合同到期或合同因故提前终止后,该房屋装修、装璜的全部产权属学校所有。
6、如招标单位因建设需要拆除或重建超市用房,应提前10天通知承包人并提供其他合适房屋给承包人作周转用,承包合同不受影响。承包人不得阻挠,如不予配合,则招标单位有权提前终止承包合同并不承担承包人的任何损失。
7、承包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承包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①私自转包、分包的;②没有在约定期限内交清承包金的;③销售商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④严重不服从学校管理的;⑤进行非法活动的。合同终止时间自乙方上述行为发生起始时算起。
8、承包期间如被教育、卫生、工商、税务、食品安全等部门检查不合格或提出批评的,每次罚款200元-1000元。
9、在合同期满或合同因故提前终止后,乙方应无条件停止经营,3天内退出超市用房,承包人自行处理自己的商品及货架设备等。没有及时退出房屋的,每天处罚违约金2000元,并取消其以后的承包资格。
10、经营方式:自主经营、单独核算,自负盈亏。(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等各项经营相关的成本费用均由各经营户自行承担。)
11、本校教职工及其亲属不得参加。
12、在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下公开开标,最高价中标。
13、本次出租房标价不低于30 万元/年。(竞标人低于此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14、其他未尽事宜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
五、 租金支付方式
签订合同前,承租方一次性付清一年租金,采取先交租金后经营方式。具体条款由双方在《宿迁市钟吾国际学校学校超市对外服务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中约定。承租方应按《宿迁市钟吾国际学校学校超市对外服务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的约定支付租金。
六、公告及报名期限
2018年8月10日9时00分至2018年8月14日18时00分。
七、报名登记须带材料
1、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有相关综合商品类经营资质或零售日用品、食品或超市等的企业或个体;从业经营二年以上)、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竞租承诺函。(材料必须经过查验合格后才可以参加)
2.投标人(法人)须提供身份证及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无不良行为证明,并具有固定的住所(以房产证为准)(材料必须经过查验合格后才可以参加)
3.投标人(法人)须提供拟派驻超市的专门经营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材料,年龄25-55周岁,身体健康,热衷超市服务和关爱师生员工,讲诚信、守纪律、懂业务、会管理,从事相同或相近行业管理经验一年以上,须保证服从招标单位的管理。(材料必须经过查验合格后才可以参加)
4. 投标人(法人)应附有投标人从业经历及经营状况说明。投标人须提交经营承诺的书面保证。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20000.00元)开标现场以现金形式递交,确定成交人后,未中标的竞标人现场退回。
九、交易服务费用
承租方中标后,须按成交价款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交易代理人付清。
十、特别提示
1.意向承租人应全面、准确的了解标的现状(可实地勘察、咨询,2018年8月10日至2018年8月14日正常上班时间。)一旦作出承租决定,即表明承租人接受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
2.承租人应认真阅读转让资料,对招租标的有疑议的,应当在报名登记前提出,一旦办妥承租报名登记手续即表明知晓、认同、遵守并接受招租资料的要求和条款。
3.如标的只有一人报名竞租,则该竞租人在不改变招租条件的前提下成为该标的承租人,竞租人不得反悔,如竞租人反悔,则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报名地点
交易代理人: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洪泽湖西路康庭茗苑南门商铺4楼)
十二、咨询电话
代理公司:****-********
江苏省宿迁市钟吾国际学校,黄主任:138*****897
十三、公告未尽事宜以《交易文件》、《交易合同》和拍卖师现场宣布为准
二0一八年八月九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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