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206线永春卿园至石鼓段改造工程安置区电梯及安装服务货物类招标公告
省道206线永春卿园至石鼓段改造工程安置区电梯及安装服务货物类招标公告
泉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永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乙方:泉州市豪鑫电梯设备有限公司小微企业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525]WS[GK]*******-1的永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省道206线永春卿园至石鼓段改造工程安置区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服务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技术规格表》、《井道布置图》。
2、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1 | 1-1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7 | 台 | 国内 | 307500 | ******* | 蒂森克虏伯伯(ThyssernKrupp) | TE-GL | ||||||
合计: | *******.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壹拾伍万贰仟伍佰元整元(¥*******.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0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石鼓安置房;
4.3交付条件:合同签订后 (100) 天内交货、竣工。。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投标文件。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详见投标文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30 | 签订合同后10个日历日内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金额为合同款30%的银行保函或商业保函作为中标人履约的保证,采购人收到中标人保函及设备合同款30%的正式税务增值税发票后的15个日历日内向乙方预付设备货款30%的预付货款。 | |
2 | 50 | 签订合同后10个日历日内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金额为合同款30%的银行保函或商业保函作为中标人履约的保证,采购人收到中标人保函及设备合同款30%的正式税务增值税发票后的15个日历日内向乙方预付设备货款30%的预付货款。 | |
3 | 15 | 电梯安装工程完工经有资质的电梯监检部门检验合格(取得电梯安全检验合格的《电梯使用证》)并验收通过,且乙方已全部履行合同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所有投标承诺,采购人收到剩余15%合同款的银行保函或商业保函及正式税务发票后15个日历日内支付合同款的15%。 | |
4 | 5 | 剩余5%留作质量保修金,待质保期满后,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30个日历日内在扣除发生的保修费用后结清。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按货款的5%计算,保函方式提交。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后至保修期满。
10、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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