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溪乡中心学校人民村小学教学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龙溪乡中心学校人民村小学教学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龙溪乡中心学校 人民村小学采购教学仪器设备 |
采购项目编号 |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08-09 15:57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龙溪乡中心学校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屏山县龙溪乡八一村三组,联系方式:沈老师,137*****442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屏源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屏山县屏山镇仁和街2号电信综合楼1单元2楼,联系方式:栗渊,****-*******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宋先生,电话:177*****603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描述 | |
供应商参加谈判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7.1 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7.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只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现场投标的可不用提供);3、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5、投标人近两年(2016年或2017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注册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6、谈判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加盖鲜章);7、不存在与参加本项目的其它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承诺;8、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近三年来或自供应商单位成立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 |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 四川屏源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屏山县屏山镇仁和街2号电信综合楼1单元2楼) |
获取谈判文件的开始时间 | 2018-08-10 09:00 |
获取谈判文件的结束时间 | 2018-08-14 17:30 |
谈判文件起售时间 | 2018-08-10 09:00 |
谈判文件止售时间 | 2018-08-14 17:30 |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8-08-20 14:00 |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8-08-20 14:00 |
谈判时间 | 2018-08-20 15:00 |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现场报名 |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四川屏源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屏山县屏山镇仁和街2号电信综合楼1单元2楼) |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 | 现场发售 |
获取谈判文件售价 | 300 |
供应商交纳谈判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保证金金额:4800元交款方式:转账或电汇(对公账户转入)收款单位:四川屏源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屏山县支行银行账号:****************15交款截止时间:2018年8月19日16:00点前(谈判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须注明招标编号,如有分包须注明包号);投标人应将谈判保证金的转款凭证回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单独准备一份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工作人员,以便四川屏源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能在评标前确认各投标人的谈判保证金是否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文件中也需包含转款凭证回单(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兹证明递交了谈判保证金。 |
预算金额(元) | 240000 |
采购品目名称 | |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详见谈判文件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备注 | 财政备案号:屏财采【2018】215号 |
PPP项目标识 | 否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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