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招标公告

2010年度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标题:
剑阁县2010年度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及定点医院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剑阁县2010年度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及定点医院公开招标采购
预审公告: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JGGYSC(2009-0115)
公告日期:
2009年12月15日11时6分
行政区划:
广元市-剑阁县
采购包个数:
2个
采 购 人:
剑阁县劳动局
更正公告: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剑阁县政府采购中心
中介机构编码:
包号:1类别:服务采购单位:剑阁县劳动局
包的描述:剑阁县2010年度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
该包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
包号:2类别:服务采购单位:剑阁县劳动局
包的描述:剑阁县2010年度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
该包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定点药店要求:
(一)位于剑阁县行政区域范围内、持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具
(二)若没有法人资格的分店参与投标的,必须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店出具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委托书;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规,有健全和完善的药品制度,能确保供药安全、有效和服务质量;
(四)严格执行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药品价格政策,经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
(五)具备及时供应基本医疗保险用药、24小时提供服务的能力;
(六)能保证营业时间内至少有1名药师在岗,营业人员需经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合格;
(七)严格执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关政策规定,有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和设备;
(八)能与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并能履行协议规定的各项义务;
(九)能够主动接受、积极配合县医保部门及县政府采购中心的监督管理;
(十)与县医保经办机构进行联网,实行POS机或出具复式处方管理。
(十一)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年检合格;并取得药监部门GSP认证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
(十二)经营场地原则上是在原区所在地(中心镇)。
(十三)本次招标前3年经营行为中无不良纪录的零售药店经营者。

定点医院要求:
(一)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位于剑阁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医院分支机构,需有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院本部出具授权参加投标委托书。
(三)能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县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和物价政策;
(四)能与县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签订并严格履行《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并对所做承诺能够完整履行;
(五)能够主动接受、积极配合县劳动保障部门和县医保部门的监督管理;
(六)与县医保经办机构进行计算机联网,实行计算机网络管理;
(七)在本年度考核中被淘汰的定点医院,不能参加本次公开招标;
(八)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标书发售方式:
公开发售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2009年12月15日-2009年12月24日止,(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2:00—6:00(下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标书售价:
第一包:人民币300元/份 (招标文件售出不退还且不能转让给他人) ;第二包:人民币300元/份 (招标文件售出不退还且不能转让给他人) ;
标书发售地点:
剑阁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股(畜牧大厦六楼)
投标区Email:
 投标开始日期:
 0000年0月0日0时0分
投标截止日期:
2010年1月6日10时30分
投标地点:
剑阁县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开标日期:
2010年1月6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
剑阁县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公开答疑会时间:
公开答疑会地点:
联系人/联系方式:
业主方:何素琼 ****-*******
采购中心:赵小艳 ****-*******
其它内容:
备注:
请不定时关注是否有更正公告及相关内容
采购结果公告: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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