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沙河校区二食堂托管经营(第五次)招标公告
2018年沙河校区二食堂托管经营(第五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卫生部第14号令)、《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等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2002]3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4]46号)、《重庆市学校食堂卫生管理量化评定实施细则》(渝教体[2003]1号)等文件精神,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基建后勤处拟定了因合同到期沙河校区一食堂、二食堂重新招标的建议报告,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到期的沙河校区两个学生食堂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社会餐饮企业托管经营。欢迎符合资格的有实力的餐饮经营服务商参加本项目第二分包(沙河校区二食堂)的投标。
********5">一、招标项目内容本次招标的是学生食堂二食堂(靠近芷园一侧),标段划分具体如下表。
分包号(项目名称) | ********1">托管经营面积 | 托管经营期限 | ********2">装修及固定资产投资最低限价(万元) | ********3">投标保证金 (万元) | 履约保证金 (万元) | 标书费(元) |
第二包(沙河校区二食堂) | 约1020㎡ | 3年(托管合同壹年壹签) | 10 | 5 | 10 | 500 |
(一)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必须签署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廉洁承诺书,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重庆市教育后勤协会颁发且审核有效的《社会企业经营高校学生食堂准入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有高校或企事业单位食堂经营经验,目前正在从事高校或企事业单位食堂经营且经营总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提供租赁或经营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3.本项目各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三、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凡符合资格的经营服务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http://www.cqpec.com/disclosure/tender/)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招标文件购买费在各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缴纳。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日历日。
(三)招标文件购买费为: 500元/份,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现金购买,售后不退;如递交投标文件后未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不具备有效的投标资格。
(四)投标人须满足以下四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3.规定时间内缴纳了招标文件购买费和投标保证金。
4.按时递交竞标文件。
(五)报名及投标文件购买费缴费时间:2018年8月14日09:00-09:30
(六)报名地点: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仁爱楼一楼开标室(重庆市万州区天城镇育才路1号)
(七)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18年8月 14日北京时间09:00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8月 14日北京时间09:30
(九)开标地点:********1">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仁爱楼一楼评标室(重庆市万州区天城镇育才路1号)
********8">四、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金额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定标后,未中标者,学校无息退还;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可转为托管经营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
********2">(二)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
按《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投标报名及保证金缴纳的通知》(渝财采购﹝2013﹞30号)文的规定,投标保证金实行分项目单次递交。具体缴纳方式如下:
按本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汇至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账上,同时在进账凭证上明确“xxxxxx”的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3日北京时间下午17:00。
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开户行:农行重庆万州塘坊支行
1.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本项目的名称和分包号。
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3.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基本账户。
备注:投标人已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含一食堂、二食堂)且未退回的参加本次投标可以不用再缴纳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由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投标采购中心出具退款书面通知,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财务处按来款渠道无息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缴纳。履约保证金用于执行合同的约束,如违反合同要求没收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结束后,中标人无违约责任和其它遗留问题时方可办理履约保证金退款手续,退款手续完清后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财务处按来款渠道无息退还。
3.保证金退还联系方式: 蒋老师 ***-********
********9">五、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http://www.cqpec.com/disclosure/tender/)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三)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四)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六、联系方式采购人: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联系人:何老师 186*****173
蒋老师 (023)85797513
沙河校区二食堂托管经营招标文件(第五次).doc(83.7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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