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数据仓库生产环境设备采购和扩容项目(第1包和第2包)招标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数据仓库生产环境设备采购和扩容项目(第1包和第2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数据仓库生产环境设备采购和扩容项目(第1包和第2包)(招标编号:****-********4801/02)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采购数据仓库生产环境设备采购和扩容项目,现进行公开招标,拟通过公开招标每包选择1名合格的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中标人,中标人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招标目标及范围:
数据仓库生产环境设备采购和扩容项目建设目标是根据中国信达集团数据仓库建设发展需要,在现有虚拟化资源池基础上,通过采购数据仓库一体机核心设备,实现合肥数据仓库生产环境核心设备安装部署和深圳数据仓库扩容及数据迁移,为集团数据仓库生产环境建设提供基础设施及数据库资源支撑,为满足数据仓库目标架构建设及运行模式技术管理要求,持续提升集团数据仓库建设水平和集团数据整合提供基础环境。
本次数据仓库生产环境设备采购和扩容项目包含2个采购包,分配方案如下:
采购包 | 分配方案 |
第1包 | 生产环境数据仓库一体机合肥核心设备采购项目 |
第2包 | 生产环境数据仓库一体机深圳核心设备扩容采购项目 |
招标范围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需求说明书。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及境外企业在国内的合法机构,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有圆满履行合同能力。
3.2投标人近四年(合同签订日期为2014年1月1日后)须具有类似项目系统集成业绩,具备相应系统集成资质或行政许可,并在安装、调试和投产运行中未出现质量或施工事故。
3.3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技术支持能力、厂家认可资质的技术专家和工程师,并保证资源用于为本项目需求提供服务。
3.4投标人应是产品生产厂商认可的经销商,有合法的经销权(需出具原厂商授权文件),并保证其销售给信达的产品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和其他权利的情况。供应商承担违反本条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
3.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没有涉及处于诉讼中的重大案件。
3.6本项目为整体方案招标,不接受部分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项目不得二次分包或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8年8月10日至2018年8月17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A座602室持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中3.2要求的业绩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厂商出具的授权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仅针对经销商)等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322会议室。(如有变化,将以书面形式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9时00分,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322会议室。(如有变化,将以书面形式另行通知)
7.中标候选人公示
7.1评标结果将在公开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bidding.citic)上刊登,公示期3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A座8层 |
邮 编:100031 | 邮 编:100004 |
联系人:蔡伟 | 联系人:褚仕刚 |
电话:***-******** | |
电子邮件:caiwei1@cinda.com.cn |
2018年8月1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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